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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深圳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

来源:深圳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2 11:22:00

6月10日下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深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到场监督。根据协议,由信隆公司负责因其违法排污而造成的环境损害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企业排污破坏了环境怎么办?

按照通常做法,是对企业进行处罚,让破坏环境者承担刑事责任、进行民事赔偿。

6月10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这意味着,今后受处罚的企业还需要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这长期困扰着环保领域的难题,随着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签订,在深圳宣告破解。根据协议,政府不再为生态环境损害买单,“买单人”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真正实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这家企业为何受罚?

2018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信隆公司存在违法排污现象,对土壤和水体均造成一定污染。鉴定结果显示:受到污染的土壤总面积为2188.62┫,土方总量为8754.48┫;受到污染的地下水总面积为2621.35┫,总量为121.63┫。

事件经过

2018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主动申请获得市政府授权,作为赔偿权利人代表与信隆公司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2019年3月22日,第一轮磋商会议展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鉴定机构等代表参与。经磋商,就修复该案涉及的生态环境损害及有关费用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信隆公司同意:采取治理修复途径修复本次事件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承担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勘探采样、评估鉴定等费用;加强对企业内各类排水管道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和雨水均得到有效收集和分类排放。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积极配合污染现场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及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目前已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评审。生态环境局巡视员王伟雄说,驻点检察官将深度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程参与该案件处理。同时,深圳市将积极推动建立相关机制,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真正落地。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公司将以此为鉴,对于平常的环保工作将加大力度,势必要把环境整顿好。这次签订协议之后,我们公司将依照第三方的评估步骤,来完成修复土地。

赔偿协议是深圳落实中央和省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一个阶段性进展,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要由企业来承担起修复的责任,并不是简单地接受了处罚就结束了。


深圳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签订,企业看似输了“官司”,但实际上,这一次小小教训无异于给企业敲响了警钟,防止其在牺牲环境求发展的歪路上越走越远,

通过这一份协议,既彰显了政府“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的决心,也体现出政府“治病救人”,敦促企业改弦更张的善意与诚意。这份协议的背后,其实没有输家,赢的是公众利益,是绿色发展的科学理念。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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