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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双桥味精厂再涉违法排污,曾多次受罚被要求2022年前搬离(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赵雪峰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6-18 13:16:21

双桥公司污水处理现场。

现场发现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

广州市河长办介绍,在双桥味精厂生产厂区,联合检查人员看到,该厂按规定自建的预处理设施和提升泵站设于珠江西航道厂区码头上游侧,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布置于南箕路两端,从生产线收集废水到污水预处理和提升泵站,需经过长约400米的距离,其中大约200米是利用排雨明渠收集污水流向污水井。

检查人员在现场发现,排雨明渠两侧,生产污水横流,泄漏到地面和排雨渠里的含糖原料吸引了大量飞虫。遇雨天,这些生产废水和原料极可能被冲涮到厂外的人纸涌汇入珠江干流或直接冲入一墙之隔的珠江干流。

联合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该厂污水处理系统未按规定保持正常运行。因污水处理系统采取间歇式运行,其生产废水和泄漏的生产原料,都会暂时储存在生产厂区内的污水井、管。

查控突击队员揭开所有污水井,都可以发现井内水位几乎没顶。由于污水井、管内水位高,导致连通的排雨明渠内也积存了部分生产废水和泄漏的含糖原料,发出阵阵发酵后的酸腐味道。

检查人员来到该厂自建的污水处理厂,在围墙外便可见有污水从围墙内向公共道路路面渗漏。还没进入污水处理厂房,远远可闻如瀑布飞流的声音。原来,该污水处理厂除储水设施正在整修未运行外,还有一个处理污水的巨型槽罐发生爆漏,未经完全处理的污水从约6米高处飞流直泄,罐身、地面四周污水横流。

双桥外排污水经常超标污染珠江

广州市河长办介绍,双桥味精厂的污水处理厂排向市政管网的第一个出口,是该厂的总排污口。打开井盖,检查人员发现排放水质呈褐色、冒着白泡。

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在该厂设置了在线监控设备,经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分析:2019年6月15日13:00时,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总排污口COD平均浓度为680.31毫克/升、总磷平均浓度为8.7毫克/升(COD限值500mg/L、总磷限值8mg/L)。COD超标36%,总磷超标8.7%,涉嫌违法排放污水。

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自2019年6月10日0:00时-6月15日15:00时现场检查结束,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COD和总磷经常超标。

据介绍,人纸涌、南箕涌是海珠区南部直接与珠江后航道相连接的河涌,同时也是省考东塱断面直接涉及的河涌,而双桥公司的厂房分别坐落在人纸涌及南箕涌两旁。由于上述两条河涌均与珠江后航道相连,其水质对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水质有一定影响。该断面为省考断面,考核目标为2019年水质达Ⅲ类,2019年3-5月水质均为劣V类,双桥公司排水超标行为对上述考核目标按期完成有较大影响。

环保部门曾因排污多次重罚双桥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海珠区政府已约谈双桥味精厂负责人,并责令其彻底整改。海珠区水务局牵头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对双桥味精厂进行水质检测,并对其水质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执法人员表示,从目前检查情况发现,该厂整改效果一直不明显。

4月2日和9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对双桥味精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停用检修接触氧化池,属于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不及时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情形。现场对其污水排放总口采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化学需氧量为755mg/L,严重超标。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双桥公司开出了8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5月6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双桥公司单独开出了3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

4月15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区环境监测站对双桥味精厂污水排放进行了2次采样监测,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727mg/L、744mg/L,总磷浓度分别为16.3mg/L、15.3mg/L。4月25日,4月28日,海珠区环境监测站再次对双桥公司污水排放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超过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间接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300mg/L,总磷浓度限值为5mg/L)。5月24日,海珠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其限制生产,对双桥公司开出了90万元行政处罚告知书。

双桥味精最迟2022年搬走

据介绍,下一步,海珠区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涉嫌超标排放污水等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日夜巡查机制,监督企业达标排放。

据悉,为全面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尽快消灭“散乱污”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排污经营户形成强大震慑,市河长办、各区河长办组织了庞大的突击队伍,实行7×24小时不分节假日不间断突击查控污染源。自5月1日以来,已经采取筛选线索、隐蔽侦察、突击查处的方式处理了一批违法排污单位,最高的被处以50万元罚款,有的被处以关停处罚。

广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发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为,将立即组织现场联合执法,达到“发现一个、消灭一个、警示一片”的目的,坚决对水污染源做“减法”,实现“源头控污、源头减污、末端治污”。

南都记者了解到,双桥公司被列入影响环保类第三批“退二”(需退出的第二产业)企业,本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搬迁,但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转发市政府关于广州双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退二”延期搬迁申请批复的函》(穗工信函〔2018〕1976号)上述两家企业延期搬迁至2022年底。

据介绍,鉴于双桥公司存在长期违规排污行为,对南箕涌、人纸涌乃至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的水环境治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为彻底消除污染源,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海珠区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统筹解决相关公司的搬迁问题,彻底消除珠江后航道东塱断面污染源。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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