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雄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接到群众报称在水口镇赤岭村委会龙凤塘电站附近有人盗采河砂。10月18日上午6时许,南雄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水口镇赤岭村委会龙凤塘电站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载满河砂的拖拉机正在行驶过来,执法人员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却拒不配合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将车上的河砂倾倒在路中间,并强行将拖拉机开离现场。 执法人员见状立即报警,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曾东野知悉情况后,指示南雄市公安局河砂打击整治工作专班立即组织治安大队等部门查处!工作组现场了解情况后,通过“智慧新侦查”手段查找到了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并于当天上午9时许将驾驶员张某木抓获。经审讯,违法人员张某木对其盗采河砂被查获后,拒不配合,阻碍水政监察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木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河砂素有水中“软黄金”的称号,近两个月以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南雄市砂石市场供不应求,砂石价格直线上升,导致各类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 针对这一状况,南雄市按照中央、省委、韶关市委、南雄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南雄市《关于整治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印发了《南雄市开展打击整治河道水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重点整治 一、采取“蚂蚁搬家”式在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库保护范围非法采砂; 二、借疏浚、复耕、清淤、围堰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 三、村民以自建房用砂及新农村建设名义实施非法采砂; 四、河道管理范围非法设置的堆砂场; 五、经批准的堆砂场为非法砂源、超载运砂等提供便利的行为。 坚决维护国家资源合法合理利用,盗采河砂行为必将予以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1、偷采河砂就是盗窃行为,就是盗采国家资源,就是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的对象。 2、河砂属于国家资源,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运。 3、农民因“一户一宅”自建房,经镇政府审核报市水务局审批,可在指定河段挖采五十立方河砂,但村民不得使用铲车、挖掘机等作业工具,且挖采的河砂不得销售。 (编辑:Leonard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