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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请示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11 10:00:38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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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湛府法治办函〔2019〕3号)要求,现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随文报送,请审阅。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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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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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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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伟;联系电话:338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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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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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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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湛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湛办发[2017]11号)的规定和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环境立法、执法、普法,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强化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构建高效的环境执法体系,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成绩

(一)开展地方环境立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鹤地水库水质保护立法工作,按市人大立法时间节点高质量起草了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相关部门意见,目前《鹤地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初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我局制定了《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规范性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和法律的修订,我局制定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修订)》;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相关工作,努力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体现在地方生态环境立法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规范性文件范围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和《湛江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湛府〔2014〕12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将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在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或代为起草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工作。

(三)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年初,我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我局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听证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等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

(四)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我局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和处理信访诉求。截至11月30日,全市共受理投诉案件4034件,信访投诉案件办理率为100%,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事件而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组织开展多项行政执法专项行为。1. 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切实做好排查、建立台账、动态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成果。2.组织开展了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在2018年专项行动基础上,对照企业问题清单和查处台账,开展执法后督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高环境管理水平。3.组织开展了钢铁、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执法检查。4. 组织开展了督促企业落实按证排污责任,重点检查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依法查处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的行为。对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5.组织开展了垃圾填埋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配套污染防治措施、渗滤液直排偷排以及超标排放行为。三是贯彻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作出行政行为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四是依法开展环境行政处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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