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开采,然而偏偏有人以身试法。近日,潮州市饶平县公安局联合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在浮滨镇破获一宗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去年9月初,饶平县公安局接到饶平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非法采矿线索,称有人擅自在浮滨镇坪峰村内非法采矿。 浮滨镇坪峰村村干部 刘广雄:这个地方人烟比较少,比较偏僻,有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这个地形来这里挖山土,以前山到这边,现在挖出了一个大坑。有群众发现,然后向相关部门举报。 经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初步检测,该点非法开采建设用砂价值约76万元。 饶平县公安局民警 黄浩淼: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治安大队和浮滨派出所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对该案开展调查,经多次到实地明察暗访,深挖扩线,发现浮滨镇坪峰村刘某武及湘桥区意溪人罗某雄等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进行深度研判分析,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 浮滨派出所副所长 魏泳:迫于警方强大抓捕压力,犯罪嫌疑人刘某武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主动到浮滨派出所投案。经过进一步布控,工作专班于当晚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雄,并查扣用于作案的挖掘机一台。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武、罗某雄对其在浮滨镇坪峰村非法采矿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浮滨镇坪峰村村干部 刘广雄:对这个地方有危险的地方进行处理,防止山体滑坡。接下来我们村将加大力度,对全村范围内进行排查。 公安机关提醒,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市民若发现非法采矿的现象,可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