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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5-26 09:44:26

5月25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东莞市2020年在环境治理上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介绍2021年广东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及下一步措施。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蒋亚军、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大气环境处处长张瑞凤、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朱经发出席发布会,宣传教育与科技处处长许金洲主持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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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金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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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广东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我省东莞市在环境治理上获得了督查激励,另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广东省的工作目标,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重点向大家通报这两项工作,并回应大家的关切。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蒋亚军先生、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李新科先生、大气环境处处长张瑞凤女士、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朱经发先生,我是主持人、宣传教育与科技处处长许金洲。

今天发布会有三项议程,首先有请蒋亚军局长向各位通报东莞市2020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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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亚军: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蒋亚军。

在这里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在过去几年东莞污染攻坚战期间的一些基本情况以及接下来的计划和打算。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支持下,东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实情,攻坚克难,投入约750亿元,大兵团奋力作战、大力度突破瓶颈,全力推进碧水、蓝天、净土三大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夺取了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胜利。东莞环境治理工作近年来首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全市上下备受鼓舞、倍增信心和决心。

(一)高位推动,系统构建责任新格局

出台了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出台了生态环保政策文件近90份,有效形成治污1+N长效机制;成立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和镇街治污攻坚战领导机构,全面建立了市级-流域现场-镇级三级治水指挥体系;设立了市镇村三级1040名河长,市镇签订了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定下了时间表。成立了市治污攻坚战执行力督导工作组,有效提升了治污执行力。

(二)目标带动,精准实施治污新举措

一是节能减排成绩显著。“十三五”时期万元GDP用水量降低36.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3.4%,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1%,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二是环境质量改善显著。2020年全市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57.1%(溶解氧除外),劣Ⅴ类断面实现清零,断面水质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全国第三、全省第一。全市空气质量创监测历史以来最好水平,优良天数比例达91.3%,改善幅度全国排名第二。全市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0%以上。三是治理能力提升显著。污染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市累计建成1.3万公里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规模从258.5万吨/日提升至376万吨/日,危废和生活污泥收处能力比2015年分别提高134%、171%。

(三)技术驱动,科学赋能监管新手段

强化了“智库”支撑,聘请专家团队提供驻点服务和重大技术难题咨询服务;组建6个VOCs污染治理专家帮扶小组,对2268家重点企业开展“点对点”检查帮扶;累计投入超过2.1亿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全面打造“人防+技防”新型监管模式;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和水质自动监测网络覆盖全市。

(四)各方联动,依法开创共治新局面

颁布实施了2部地方性法规,出台74项工作举措推动监管执法体系改革。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专管员制度试点,配备1288名专管员补充基层监管力量。2020年执法罚款金额6.59亿元,是2015年的5倍。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加强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管理。整治“散乱污”企业超过5.6万家,深化环保专业基地、造纸行业等五大行业的专项整治。总结石马河有奖举报经验,在全市推广实施新的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办法。2019、2020年受理信访案件实现连续两年下降。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持续举办“河湖保洁日”、环境文化节等环境宣教活动,常态化开放39个环境教育基地,全民参与治污的氛围日益浓郁。

二、下一步计划

2021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东莞市将以此次国务院督查激励为动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把环境保护和治污攻坚摆在突出的位置,在总结好治污攻坚战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拓展深度,延伸广度,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污染防治“后半篇文章”,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紧紧抓住“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新机遇,系统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工作,大力开展“碳达峰”的分析研究,突出以降碳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探索适合东莞市低碳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深入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生态环境系统的干部队伍,形成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闭环,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的水平,加强信访调处力度,强化环境安全风险的防控,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为全省工作大局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许金洲:谢谢蒋局。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水、大气、土壤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介绍2021年广东省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及下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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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科:各位媒体朋友,4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我省2021年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根据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向大家作一个通报。

这个方案是在去年11月份启动谋划制定的,在确定可以全面完成国家“十四五”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后,我们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谋划工作方案。过程当中,我们充分征求了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按照积极稳妥、稳中求进的原则,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

主要是今年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目标,实现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并选取20个国考断面列入省级重点攻坚断面,按照水质现状、达标难易程度等等,分类提出水质目标要求。在20个国考断面中,10个以消劣为目标,其中2个新增劣Ⅴ类断面,练江青洋山桥、枫江深坑断面力争尽快实现单月消劣;8个在“十三五”中期还是劣Ⅴ类的断面,要确保稳定消劣,水质要在Ⅴ类以上。10个以创优为目标,其中5个断面力争达到Ⅲ类、5个断面要稳定达到Ⅲ类。

(二)重点工作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提出“1631”的重点工作安排,其中1个全力推进(全力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6个深入推进(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港口船舶污染治理)、3个巩固提升(巩固提升饮用水源保护水平、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水平、重点流域协同治理水平)、1个加快完善(加快完善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为确保这11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化和更好落实,《方案》列了两大类清单,包括对各地市重点任务目标清单和对20个省级攻坚重点断面的攻坚任务清单,突出压实责任、突出治水工程化。其中,对各地市下达了2021年工作任务目标,包括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个数、县级以上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目标、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个数、10个“消劣”重点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一级支流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同时对涉及12个市的20个重点攻坚断面,逐一明确2021年攻坚任务,明确干流和重要支流断面的水质目标、各攻坚断面的重点工程任务清单,以实现治水的工程化、系统化和精细化。

(三)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督导服务、加强信息调度、做好资金保障等4方面保障措施。重点是督促各地市严格落实治水主体责任,围绕水质目标抓紧制定实施本市年度工作方案,切实加强资金、政策保障和科技支撑。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水污染防治的帮扶指导,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接下来,我厅将全力抓好《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着重围绕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硬任务,督促各市加强污染治理,特别是紧盯城市污水收集率低这个关键环节发力,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现代化水平,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通报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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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凤:各位媒体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关注广东省蓝天保卫战。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2021年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

首先介绍一下《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2020年,在应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式下,在全省完成GDP11万亿的同时,空气质量达标率AQI为95.5%,PM2.5为22微克每立方米,首次实现了O₃和PM2.5浓度的双下降,夺取了蓝天保卫战的全面胜利。

同时,对标美丽广东和美丽湾区的建设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我省在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问题尚未根本缓解的情况下,“十四五”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特别是空气质量,压力很大。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确保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我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学制定《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着力在巩固提升、减排降碳、协同治理三个方面下功夫,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美丽广东建设奠定坚实的大气环境基础。

二、目标确定

在此背景下,对今年目标进行确定。今年目标确定时,考虑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通过国际通用的空气质量模型,疫情对2020年全国PM2.5浓度影响为2微克/立方米,对全国优良天数比率影响为2.2个百分点。综合考虑疫情对我省空气质量状况的影响,参照国家“大气十条”和“蓝天保卫战”设定的考核指标,结合我省落实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需要,把AQI优良率、PM2.5和PM₁₀三项作为今年年度空气质量预期目标。目标值是这样确定的,AQI优良率92.5%作为年度目标,主要是考虑疫情对去年环境目标的影响,以及广东过去4年AQI的滑动平均值,同时考虑气候条件等因素的波动影响,确定92.5%作为今年的年度目标。

对于PM2.5的全省年度目标,今年确定25微克/立方米,考虑过去几年的年均值以及过去的一些情况,还有25微克/立方米是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值。

PM₁₀年度目标值今年确定为41微克/立方米,也是参照过去几个因素来确定的。

三、主要内容

具体提出了7方面措施:

(一)推动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落实“三线一单”,调整油库布局,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港口船舶清洁化进程。

(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具体措施是督促各地级市制定并实施低VOCs替代计划,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制定省重点涉VOCs行业企业清单、治理指引和分级管理规则,以及VOCs企业深度治理;推动车用汽油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同时加强储油库等VOCs排放治理。

(三)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推进钢铁和水泥行业等重点项目减排降污;深化炉窑分级管控,实施工业炉窑降碳减污综合治理,推动辖区内的C级工业炉窑企业转型升级。

(四)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措施包括非法成品油和燃料油的联动监管和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查处低排放控制区内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即施工机械)。推进船舶港口机械清洁化,同时开展移动源排气污染立法研究。

(五)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充分发挥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作用,加大扬尘执法力度;鼓励利用秸秆覆盖农作物和秸秆直接还田,综合运用无人机和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

(六)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决策支撑。加快推进“一网统管”建设,及时共享业务数据,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区域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闭环长效机制,继续发挥城市专家团队定向帮扶工作模式作用,科学指导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地落实。

(七)强化联防联控应对污染天气。加强城市臭氧污染防控行动的区域统筹,进一步完善“预测研判—减排方案—措施制定—落地跟踪—综合评估”的区域污染防控闭环工作机制。加强珠三角及周边、汕潮揭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完善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联动运行模式。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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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经发: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对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4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面我就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编制背景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十三五”期间,全省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控风险”工作思路,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省市共建韶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自2017年起,每年度印发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在总结“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的基础上,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主要目标,提出到2021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及分工,进一步摸家底、建体系、推示范,紧盯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建设用地环境管理,强化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等探索性工作。

对应上述目标和任务,《工作方案》提出了6方面主要任务、19款具体措施。六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要求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并加强工业污染源、农业面源、生活垃圾污染源防治。三是推进农用地保护和分类管理。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稳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防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四是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提出严格建设用地准入,深化部门联动,加强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五是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持续推进韶关市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探索污染土壤异地处置和“修复+”监管新模式,开展典型行业企业风险管控试点。六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积极申报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强化土壤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土壤污染宣传与培训,编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三、预期成效

到2021年底,全面推进《工作方案》实施可取得以下预期成效:一是家底进一步摸清。在“十三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成果进一步深化运用,更大范围掌握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二是环境风险进一步管控。“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成效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机制建设更趋完善,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三是短板问题逐步解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逐步规范化管控,土壤项目库储备积极推进,在产企业环境风险管控探出新路子。四是责任落实更到位。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责任主体更尽职尽责,治理修复行业发展趋于规范;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更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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