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南海区镇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对大沥镇某金属表面处理公司进行查处,现场带走企业负责人,厂长,废水操作工人,其他员工共5人进行调查。 近日,南海区镇环保部门通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状态监控状态分析,初步怀疑大沥镇曹边第三工业区内一家表面处理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对此,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对该嫌疑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经现场核实,该厂主要从事五金喷涂加工生产,其生产过程中前处理生产线产生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简易治理设施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处理效果不明显,与状态监控分析情况一致。针对企业异常排污状况,环保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采样检测,发现该企业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总锌浓度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多达61.6倍,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该厂厂长、主要负责人、车间管理员和车间操作工等5人已被公安部门带回大沥派出所内接受审查。下一步环保及公安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涉嫌犯罪行为的情节,对这些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 夜间突查 } 禅城一企业设备被查封,4人被带走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局获悉,近日该局联合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对辖区内的村级工业区开展夜间突击检查行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禅城区新豪钇泉塑料有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立即对该公司的8台注塑机实施了查封。 ▲执法人员依法查封该工厂的注塑机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禅城区环境保护局联合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日前对辖区内的村级工业区开展夜间突击检查行动。当天凌晨,在南庄镇梧村西围工业区,执法人员循着一股刺鼻的塑料味来到一家塑料加工企业。经查,该企业名为佛山市禅城区新豪钇泉塑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加工生产。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但是未开启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直排,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工厂停止有机废气直排的违法行为,并将4名相关人员带走协助调查。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读查封决定书 经查实,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当日,禅城区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的8台注塑机实施了查封。 针对当事人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区环保部门下一步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