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环保警察”与环保部门共开展联动执法12次,立各类环境污染案件7起,破案7起,刑拘18人,逮捕16人,强烈震慑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也展现了高明公安机关保护我区青山绿水维护生态文明的决心。 2018年1月25日,高明供水公司合水自来水厂厂长李某报案称:在更合镇发现有人倾倒废水,对周边水土造成污染。 案发后,“环保警察”联合区环保局出动,迅速锁定车牌号码为赣GB19XX的蓝色的福田农用车和3名嫌疑人的踪迹。 2月12日上午,“环保警察”先后在广西桂林和广东新兴、高要白土镇将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并扣押涉嫌作案车辆一辆(粤GB19XX)。 3名犯罪嫌疑人供述自2017年9月至今共倾倒化学废水4次,非法处理废水总量达32吨。目前,3人均因污染环境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3月,区环保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电路板有限公司员工林某,为了贪图工作方便,直接将工厂内的电镀废水排放至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的总铜浓度为9.18mg/L,超过排放标准的18.36倍,超过地方污染物排放的十倍已上,已严重污染环境。 “环保警察”立即出动,对该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及时予以固定。林某抱着侥幸心理,却造成严重污染,经过“环保警察”的耐心劝导,林某到高明公安分局自首。目前,林某因环境污染罪被起诉。 2018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而4月30日18时许,3名嫌疑人刘某忠、江某猛、王某塘一起商量驾驶摩托车从三洲来到沿江路西江河太平沙渡口去电鱼,被来往群众举报。 “环保警察”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往现场,3人正在电鱼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缴获捕鱼工具电鱼机一台、各种鱼类63条,重8斤。 3人对在禁渔期内在西江河非法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均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逮捕。 张某系某冷轧板有限公司制造部安全员。2018年1月前后,他在未有处理危险废物资格的情况下,私自用装载机、前后共将100袋左右的固态污泥运送到二期扩建项目酸洗车间酸液防渗槽进行填埋,表面还用石粉、混凝土碎石进行了覆盖。 2018年2月,“环保警察”根据群众投诉,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二期扩建项目酸洗车间酸液防渗槽内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表面酸洗污泥(HW17)约90吨,对工厂周围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张某自以为在自家工厂排放,“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经过“环保警察”的劝导,张某于2018年5月2日到分局投案自首。目前,张某因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