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2017年11月28日至30日,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晖率厅有关处室和单位工作人员,到汕尾和东莞开展2017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察考核工作和水污染防治督办工作,深入到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单位一线开展现场调研和督导。
在汕尾和东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时,李晖副厅长指出,汕尾和东莞两市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要加快辖区内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能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察执法,严肃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严肃追究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在调研水污染防治工作时,李晖强调,汕尾、东莞两市要继续加大督办力度,建立健全治水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按期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目标。在调研督查期间,李晖副厅长还专题调研了环境监测体制改革事宜。
现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