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持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第三季度,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73宗,罚款金额1629.5万元。现将第三季度查处的环境违法单位/个人给予集中公开曝光,告诫新区企业、个人守法经营,承担社会环保责任。2016年3月以来,光明区因茅洲河整治列入特别控制区,对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将实施顶格处罚;同时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向社会公开,并列入环保信用“黑名单”,对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还将通报给相关管理部门,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强化执法效果。(宝安日报) 附件:2018年第三季度集中公开曝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相关附件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