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环保执法人员到塘尾社区大陂河桥头工业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深圳市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在此处设厂生产,主要从事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一号厂房和二号厂房之间的洗手间旁设3台研磨机,研磨产生的废水流入旁边的排水沟,经由排水沟排出厂外。采样人员在该排水沟采取水样。深圳市光明区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该单位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光明区环水局向该单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90万元。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