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表彰活动,深圳市罗湖区、坪山区、大鹏新区获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出公告,45个市县达到考核要求,被授予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同时,还公布了第二批1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罗湖区独具“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生态空间,辖区内的深圳水库被誉为深圳人民的“大水缸”,梧桐山森林保护区享有“市肺”的美誉,自然资源禀赋优异。罗湖区一直以来都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解决“快速发展”留下的问题,破除“发展起来之后”的烦恼,迈过“进一步发展”绕不开的坎。在2013年获评国家生态区的基础上,2015年获评“中国十大商务旅游城区”,开出全市首宗“按日计罚”罚单,编制全国首份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再次荣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 坪山区此次获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是对该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勉励。目前,坪山河水环境整治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8%,预计2018年底前可完工。未来,坪山河将通过科学治理、综合治理,变成坪山一道靓丽的风景,也成为各种鸟类的栖息地,为绿色生态坪山增添新的活力。 大鹏新区被誉为深圳的“生态基石”,是深圳经济特区中的“生态特区”,新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精细管理、提升水平”方针,全方位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在过去3年中,新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连续在全省127个县级评价单元中名列第一,且是唯一连续3年得分超过90分的地区。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