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8日,猎德污水处理厂、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相继出现进水水质异常,生产工艺受到严重破坏。同时,在相关排水管道沿线及两个污水处理厂周边,持续50多个小时散发刺激性气味,直接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乌涌水体严重污染,出现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发生后,省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公安部门立即牵头成立专案组,联合水务、环保、应急等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侦查。专案组经过连续作战深入摸查,3月20日4名排污嫌犯相继落网。经警方审讯,这些化学废液全部来自黄埔区所辖广州市冠昌润滑油有限公司将其冲洗油类储存罐的废液交给不具备相关废液处置资质的团伙组织,被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在3月8日至9日凌晨将100吨未经处理的化学废液,分三车直接偷排到城市下水管道,导致猎德、大沙地两处污水处理厂经济损失达1716万元。 3月26日,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市河长办向黄埔区委、区政府发出巜关于对石化废液严重污染环境损害市政污水处理系统问题有关工作人员启动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其全面排查,限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失责人员予以问责,相关整改与问责情况于4月26日前书面报市河长办。此事件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在问责通知上批示:“打得好。举一反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作为,把污染源打掉,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大追责力度。”问责通知下发后,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密切关注,不定期提醒对方及时办理并反馈情况。 4月3日,接到市河长办要求启动责任追究通知后,黄埔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的角度,强化责任担当,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区纪(工)委监委成立核查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启动调查问责工作。通过近一年时间的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查找原因,积极组织落实整改。4月4日,黄埔区纪监委成立核查组,正式启动调查问责工作。 5月11日,市河长办收到黄埔区委、区政府《关于报送石化废液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有关人员责任追究的报告》,来文反映拟对14名责任人员立案问责,但因此污染事件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多、时间紧、情况复杂,无法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情况,预计6月底上报问责情况。 6月8日、7月19日,黄埔区纪监委相继对部分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进行立案或立项问责。8月24日,黄埔区纪监委完成了对第一批21名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工作。9月26日,该委对第二批责任人员开展问责调查工作。11月7日,该委对冠昌公司石化废液污染环境事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具体问责意见。11月16日,经黄埔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由该区纪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一步做出处理,增加对相关责任单位8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最后,黄埔区纪监委在充分调查基础上,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责任追究工作意见》和《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最终对夏某等29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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