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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批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山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28 21:14:4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018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广东省第四批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中山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向中山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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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陆华忠通报督察意见,中山市委书记陈旭东作表态发言。会议由中山市市长危伟汉主持,督察组副组长、原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宋现坤,督察组有关人员,中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认为 ,中山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立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建设城乡共美幸福之城,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统筹推进,2017年以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23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中山“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近三年累计投入补偿资金6.47亿元。

坚持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积极构建生态功能分区新格局,将全市划分为中心城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9类生态功能区,引导各镇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较早设立并重点建设200多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1/9的五桂山生态保护区,全面加强岐江河、长江水库水源林、崖口红树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区域保护,在全省率先完成划定175.2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

着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坚持全流域整治、全系统治理、全市域监测、全过程监督、全民共参与,计划2018至2020年统筹投入400多亿元,对全市15个流域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市长挂帅整治黑臭水体工作指挥部,对全市1033条河涌进行信息登记造册及绘图,改造中心城区6条断头污水管道及62家楼盘生活污水管网,修复243个污水管道单元。出台《中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山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开展典型区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分析与污染防控对策、中轻度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试点项目。大力推动首个年处理能力为8.3万吨、涉20大类的集焚烧、物化处理、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理项目建设。

中山市高度重视本次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积极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实地督办重点难点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 602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569宗,办结率94.52%,其中责令整改企业146家,查封企业17家,立案处罚74宗,罚款753.16万元。

 督察指出 ,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保护欠账较多,一些环境问题还比较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不健全。中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压力传导机制不健全,至督察时,未制定本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未建立覆盖镇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体系,未对各镇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项考核。石岐区、西区、南区、古镇等镇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一些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燃煤小锅炉整治不彻底,监管不到位。

垃圾围城问题突出。中山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300吨/日,各镇区每天依靠市统一分配指标进行处理,但全市每天仅安排垃圾进场处理配额3725吨,尚存指标缺口1600多吨,小榄镇、古镇镇每天缺口高达300多吨。根据“十二五”规划要求,应于2015年建成投用的中心组团基地和北部组团基地三期(扩容工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截至督察时仍在建设。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欠账多。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缺口大,据统计,中山市2017年全市产生危险废物17.53万吨,有8.8万吨需依托外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种类不齐全,印染和造纸污泥年产生量约5万吨全靠外运处置。本次督察发现,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有限公司、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积压5700多吨危险废物未及时有效处置。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全市895家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仅172家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154家按合同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水污染治理形势严峻。水环境质量总体下降,中山市近两年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为66.7%,比2016年下降16.6个百分点。洪奇沥国考断面2018年1至9月总磷平均浓度为0.12毫克/升,同比上升61.3%,水质从II类降到Ⅲ类,未能达到年度考核目标。板芙大桥省考断面水质恶化严重,2018年1至9月氨氮平均浓度为2.17毫克/升,同比大幅上升97.9%,水质从Ⅳ类降至劣Ⅴ类。部分入海河流断面水质恶化或长期不达标。

污水管网截污效果差。中山市在“十二五”期间管网建设推进力度较大,但已建成管网下沉错位堵塞、管网破损病害和雨污混接现象突出。据初步检测,中心城区存在病害的管网单元达251个,三角镇64公里管网发现病害200余处。重干管及支次管网建设,轻到户“毛细血管”铺设,管网止步于小区门口现象突出,大量生活污水仍然直排。

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到位。部分生活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能力闲置。中山市板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年1至9月平均负荷仅为56.3%。大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17年以来平均运行负荷不到三分之一。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滞后,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应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21座共98万吨/日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截至2018年10月,完成提标改造的只有5座、总规模为13万吨/日,正在改造的有3座,其余13座尚未动工。

东灌河治理措施未落实。中山市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制定的《坦洲住建系统开展东灌渠治理工作方案》,虽然提出要求住建部门对既有建筑的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并落实整改,实现东灌渠生活污水全面纳污,但是没有提出明确的整治措施、整治范围和整治时限。2017年以来,坦洲镇建设污水管网涉及东灌河片区仅1.9公里。

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仍未有效解决。黑臭水体治理效果不明显。中山市原有11条黑臭水体列入国家整治清单,上报称2017年年底已全部完成第一阶段整治工程,其中8条初见成效、基本消除黑臭。督察发现,基本消除黑臭的水体仅4条,其余7条未完成整治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不到位。经过近几年的大范围、大规模清理,全市现有生猪存栏规模从2017年的15万大幅压减至4.8万,但清理工作仍存在不细不实的情况。至督察时,中山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5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仅为61.5%,与中山市制定的“2018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工作目标差距较大。

水产养殖污染问题突出。中山市水产养殖面积超过5亩以上的养殖场(户)有8000多家,养殖总面积约28万亩,年换水量超过9000万吨,养殖尾水排放直接影响内河涌及入海河流水质。

 督察要求 ,中山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中山市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落实“一核一带一区”的战略部署,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统筹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一体落实,严格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中山市委书记陈旭东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省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切中要害、深刻透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认真整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有力做好整改工作。要坚决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推动省环保督察整改全面落实到位。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争当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的“领跑者”。

 督察强调 ,中山市委、市政府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并结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有关程序移交中山市委、市政府处理。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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