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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批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珠海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28 21:26:4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018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广东省第四批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珠海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向珠海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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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会由珠海市市长姚奕生主持,督察组组长陆华忠通报督察意见,珠海市委书记郭永航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原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宋现坤,督察组有关人员,珠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认为 ,珠海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立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建设城乡共美幸福之城,取得明显成效。

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统筹推进,2017年以来,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14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以上率下,聚力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市委主要领导担任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多次现场督导水环境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201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和《珠海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形成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珠海市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生态文明建设和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试点为抓手,统筹协调全市空间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划定生态控制线,明确了70%以上的受保护绿色开敞空间,科学构建城乡生态空间管控格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低碳交通、绿色建筑,全市实行泥头车全封闭运输。空气质量2014年以来连续4年全面达标,位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10名。大力实施生态惠民工程,全面开展“实施环境提质行动计划、建设城乡共美幸福之城”活动,实施城市景观环境精细化品质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南粤古驿道之香山古驿道群英故里文化遗产线路精华段修复建设并对公众开放。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获得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在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生态优势得到巩固发展。

积极推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清理,排查入海排污口125个,完成全部6个非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坚决关停群众反映强烈的华新环境工程公司生活垃圾填埋项目,科学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成环保生物质热电一期工程,全市生活垃圾焚烧率达70%以上,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力争率先在全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珠海市高度重视本次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按照边督边改、立行立改要求,积极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31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86宗,责令整改企业50家,立案处罚6家。

 督察指出 ,珠海市是向港澳和世界展示绿色发展成效的重要窗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一些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生态环境忧患意识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还比较淡薄,认为珠海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名声在外,对相关工作重视不够。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艰巨性认识不足。虽然连续4年全面达标,但近两年臭氧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空气优良率逐年下降,2017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仅89.0%,同比下降5.5%,未能完成年度目标;2018年1至10月,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下降4.6%,已无法完成91.0%的年度目标。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不实。珠海市原有12条黑臭水体列入国家整治清单,2018年10月上报已完成8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初步效果评估。督察发现,上报情况与完成整治任务仍有较大差距。督察发现,上报情况与完成整治任务仍有较大差距,实际仅南屏东排洪渠、造贝排洪渠、白头翁涌3条河涌基本达到整治要求,鸡山排洪渠、东岸排洪渠、五福涌、咸坑河、合禾涌等5条河涌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未建成。

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不够。仅少数入海排污口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入海排污口底数不清。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后,海洋部门近期排查出大陆海岸线224.5公里125个入海排污口,但督察发现,仍漏查珠海海源再生水有限公司、珠海力合环保有限公司等多个企业入海排污口。水产养殖污染严重,非法养殖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前山河流域综合治理推进乏力。珠海市在前山河治理方面力度不够,虽然石角咀水闸国家考核断面总体保持Ⅳ类水质,但2017年综合污染指数较2015年上升17.1%,氨氮上升20.9%,石油类上升211.6%。2018年9月份水质甚至降至劣Ⅴ类,自2002年以来尚属首次。

污水管网建设问题突出。珠海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断管、坍塌、错接、淤堵等管网病害现象较突出。香洲区2017年以来共查出893处病害管网,至督察时仅完成修复160处。

截污方式粗放。珠海市前山河流域主要为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生活污水产生量达19万吨/日,但长期未从截污纳管上解决污水收集和黑臭水体问题。前山河流域尚未实现雨污分流,采用在排洪渠入河口建水闸拦截污水等末端截污方式收集污水,普遍存在雨季污水漫溢、大量生活污水通过河涌或排洪渠直接排入前山河道等情况。

督办考核工作不够严实。督查督办力度不够,大多停留在工作调研、进度调度层面,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没有及时进行警示约谈和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考核结果应用不到位,没有与奖惩激励实际挂钩。考核工作时松时紧,在2014、2015年实施阶段目标考核后,再未组织实施年度阶段目标考核。

跨界水污染整治推进缓慢。东灌河是中山-珠海跨界河涌,属前山河支流。珠海市境内的东灌河支流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东灌河造成跨界污染。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后,整治工作推进仍然缓慢,群众反映强烈,本次督察期间涉东灌河投诉仍有6宗。监测显示,东灌河水质改善不明显,仍属劣V类水质,直接影响下游前山河石角咀水闸国考断面水质达标。

三是存在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部分区域环境问题突出。斗门区和富山工业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不到位,欠账较多。工业园区污水治理不落实,斗门区和富山工业园长期用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

斗门区畜禽养殖清理工作进展慢。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斗门区以2012年划定畜禽养殖范围界限不清晰、清理任务不明确为理由,未上报清理任务。直到2018年6月,斗门区才重新划定禁养区范围,并制定《斗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清理工作方案》。截至督察结束,斗门区仅关闭畜禽养殖场(小区)97个,畜禽养殖专业户576个,进展缓慢,按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难度大。

斗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不健全。珠海市斗门区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0套,占全市总数约70%,但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突出,约30%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督察组随机抽查斗门区10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套运行不正常或未运行。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固体废物排查不彻底,底数不清问题突出。珠海市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仅限于监控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运输去向,对具体处理处置情况不明,缺乏有效监管,而且平台数据由企业自行填报,主管部门缺乏审核查证,危险废物虚报瞒报漏报现象较普遍。全市500多家废旧铅蓄电池产生企业未及时纳入排查统计范围并建立相应台账。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性失衡问题突出,现有处置能力以综合利用为主,焚烧、填埋处理能力缺口大。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非法转移倾倒行为时有发生。

 督察要求 ,珠海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状况。统筹推进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标本兼治、一体落实,严格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郭永航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反馈意见切中要害,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坚决有力做好整改工作。要坚决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强化督导问责,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要以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珠海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督察强调 ,珠海市委、市政府要要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要求,并结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有关程序移交珠海市委、市政府处理。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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