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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三批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阳江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01 11:31:3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2018年9月4日至9月18日,广东省第三批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阳江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组于2019年3月1日向阳江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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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廖迪娜通报督察意见,阳江市市委书记焦兰生作表态发言,会议由阳江市市长温湛滨主持,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焱,督察组有关人员,阳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督察组认为 ,阳江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力实施“以海兴市,绿色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滨海、沿江、环湖生态景观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机制。出台《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阳江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阳江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覆盖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约谈督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19次现场督办整改工作,针对水环境和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一时间约谈阳东区、阳春市、高新区党政主要领导。严格问责追责,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涉生态环保领域追责87人。

积极推进固体废物管理问题整改落实。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的固体废物管理问题,出台《阳江市污染防治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专项大行动工作方案》,公安机关迅速布控、严厉查处,2018年6月以来共立案查处19宗,刑事拘留38人。及时清理清运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积极做好生态修复工作,组织13宗涉案地块环境监测和生态修复评估,启动阳西县上洋镇南堡村委会后山坡污染地块修复工作。同时,针对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问题,全面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核定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力推进漠阳江流域综合整治。为解决漠阳江流域水质污染问题,阳江市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阳江市漠阳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编制实施《漠阳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全面建立漠阳江流域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对漠阳江42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匡算投资12.62亿元,治理长度达644公里。突出源头治理,编制《阳春市中小河流整治实施方案》,对32条河流,495公里长河道开展治理,着力打造平安绿色漠阳江。

阳江市高度重视本次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8年11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54宗环境举报问题已办结110宗,其中责令整改企业20家,限期整改企业14家,停产整改企业3家,立案处罚13宗,罚款64.3万余元。

 督察指出 ,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生态环境问题历史欠账多等问题仍较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如下: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保护优先理念落实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为经济发展让路、为重点项目让步的现象时有发生。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阳春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阳江翌川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支柱性产业项目,直至2016年底才通过“先上车后补票”方式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广东阳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被周边村民投诉后,才补办了林地使用手续。

经济发展过度消耗资源环境。2017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超过“十三五”末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2016、2017年万元GDP能耗未能完成控制目标。钢铁、水泥、造纸等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产值体量大。全市2017年单位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35倍、2.69倍。部分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物排放超标问题严重。2017年,阳江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较2016年下降9.3%,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8小时第90百分数评价浓度年均浓度较2016年分别上升6.5%、9.1%、21.9%;2018年1至9月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同期未有明显改善。

规划环评和产业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部分产业园区限制高污染、高水耗项目的相关措施不落实,规划环评要求执行有待加强。产业空间布局不够合理,阳春市作为漠阳江饮用水源上游地区,却聚集了阳江市近90%造纸企业;阳春、阳西及阳东城镇中心区的部分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混杂,工业集聚度有待提升。落后产能淘汰不到位,阳江市内现有制砖企业110多家,督察期间,随机抽查12家企业,均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实心砖、违规采挖粘土、燃烧高污染燃料等情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2011年要淘汰用于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但至督察进驻时,44家企业的中频炉仍在生产。

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够有力。2017年、2018年1至9月,省考潭水河河口镇断面和国考寿长河寿长断面水质为Ⅲ类,未达到Ⅱ类水质考核目标。2018年1至9月,省考织篢河大泉断面水质为Ⅲ类,未达到Ⅱ类水质考核目标。2017年、2018年阳江市政府均就部分断面水质超标问题约谈阳春市及阳东区人民政府,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推进缓慢,潭水河河口断面及寿长河寿长断面水质超标情况仍未改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进展滞后。根据《阳江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应于2015年建成投运的10座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拖再拖,直至2018年上半年才陆续建成,但仍未正式投运;设计规模3万吨/日的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应于2015年建成运行,但直至2017年3月才建成1万吨/日的一期工程;设计规模5万吨/日的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虽然已建成,但因配套管网不完善,实际处理规模仅为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展较慢,应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的9家污水处理设施至督察时还在开展前期工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不力。

二是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畜禽养殖业整治清理工作不够彻底。阳江市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禁建区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江城区白沙街麻桥村委会清湖塘村谢仕芬养猪场、梁德华养猪场、梁德华第二养猪场均为禁建区内养殖专业户,养殖废水经简单处理后直排附近水环境。

黑臭水体污染反弹明显。阳江市上报7条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完工,但由于排水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或整治项目周边配套截污管网不完善,马南河、高排渠、滘仔河、三江河涌4条未达到消除黑臭的要求,江城区牛台二巷水沟被专项督查组核实确认为新的黑臭水体。督察发现,高排渠支流河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于2015年完工,该工程为城北污水处理厂配套了污水提升泵站,但因提升泵站工程配套用电设施未完善一直未运行,每天已收集约1万吨、化学需氧量为130毫克/升的污水仍排入高排渠,而城北污水处理厂至督察时处理的污水化学需氧量仅不到60毫克/升。

重点交办案件办理不彻底。督察组抽查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重点案件15宗、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重点案件13宗、2016年与2018年重复的交办重点案件7宗,发现仍有阳西县长安石料有限公司、阳东马岭采石场、广东源丰农业有限公司、城北奕垌垃圾填埋场等4宗重点交办件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诉求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其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群众投诉23次的城北奕垌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问题,本次督察期间群众投诉仍达15次。

镇级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滞后。全市14个镇级简易垃圾填埋场列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治项目清单,2018年排查新发现2个镇级垃圾填埋场需要整治。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50%的整治任务,但至督察进驻时,16个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仍处于初步治理或治理方案编制阶段。

三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能力不足。全市尚无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转移外市处置的依存度高达100%,非法转移处置现象普遍,风险隐患多。阳春硫铁矿、石箓铜矿矿区尾矿库不当堆存和非法倾倒处置问题突出,成为非法冶炼、非法堆存和不规范处置的聚集地。

固体废物管理不到位。阳江市固体废物管理问题突出,但监管机构不全、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全市仅阳东区设立专门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监管执法能力薄弱。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合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制体制尚不健全,固体废物执法监管不到位。

四是一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近岸海域养殖污染防控不到位。近海养殖缺乏规划,无序发展,绝大部分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寿长河。“绿盾2017”专项行动发现,阳江海纳水产有限公司的部分深水网箱使用范围超出该公司《海域使用权证书》规定范围,非法占用阳江南鹏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海洋渔业部门直至2018年8月才对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至督察进驻时仍有30个深水网箱未搬迁。

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省、市文件多次对阳春市硫铁矿、石菉铜矿项目下达综合整治任务,且项目也列入国家和省重金属“十二五”规划,并下拨专项资金。督察发现,阳春市硫铁矿生态修复工程进展缓慢,仅2#尾矿库完成治理。石菉铜矿尾矿库及采矿形成的矿湖生态修复不到位,尾矿库积水经简单沉淀后直排外环境。

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阳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200吨/日)项目应于2016年建成投入使用,但至督察时尚未建成,导致设计库容41万吨的一期项目长期超负荷运行,环境风险隐患严重。

 督察要求 ,阳江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实现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严格按时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着力破解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推诿、措施不力、能力不足等问题。

阳江市委书记焦兰生在作表态发言时表示,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力争通过一个个环境突出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阳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全面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认真查办督察组移交案件,督促各项整改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要抓住环保督察整改这一契机,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使阳江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督察强调 ,阳江市委、市政府要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要求,根据本次督察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见反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阳江市委、市政府办理。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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