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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散乱污”企业整治初见成效,部分“污点”正变“亮点”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周桂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3-06 15:05:05

整治“散乱污”企业,为新兴产业腾出发展空间,周边市民拍手称好。3月5日,东莞市塘厦镇大气办负责人袁少斌告诉记者:“宏源鑫工业园内所有‘污企’都完成了搬迁,园区整体并入塘厦138片区,将成为区域性总部办公室。”塘厦整治“散乱污”企业成效明显,已成为全市的缩影。经过环境治理,部分镇街啃下蓝天保卫战的硬骨头,昔日“污点”正华丽变身为发展“亮点”。

成效初显

“污企”聚集地纳入片区规划

自去年全市打响蓝天保卫战后,整治“散乱污”企业便在各镇街(园区)铺开。市大气办针对整治的难点和痛点,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5000家“污企”的整治任务分解至各镇街。随后,通过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实施网格化监管、收集举报线索、大数据筛查等四大举措,不留死角清理“污企”。

宏源鑫工业园一度是“散乱污”企业的聚集地。这个园区位于塘厦社区138工业区宏业环市北路22号,园区面积6000多平方米,曾被一家投资机构承租。园区内4栋厂房,分租给12家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塑胶制品、印刷包装材料、五金制品的生产和仓储。

袁少斌告诉记者:“这12家企业都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生产车间均未配套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整个园区都是‘散乱污’企业。”塘厦生态环境分局将宏源鑫工业园列为“散乱污”重点整治对象,对2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和查封处理,对其他10家企业实施了停水停电措施,并责令在规定时间内搬迁或关闭。通过劝导教育、联合执法、强制查封甚至断水断电等方式,12家不具备整治条件的“散乱污”企业目前已全部搬迁。

整治清理“污企”只是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措施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为腾空的厂房和工业园区找到新的出路和发展机会。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越来越多的镇街认识到,防止“散乱污”企业反弹,必须彻底净化其赖以生存的不良土壤,引进有发展前途的新兴产业,杜绝粗放、无序的野蛮生长。

据介绍,宏源鑫工业园已被纳入塘厦138片区的整体规划,承担起区域性生产性服务、现代服务、总部办公室等综合性服务职能,在提升品质中打造为城市亮点。从地理位置来看,138片区处于我市东南组团的核心区域,交通四通八达,宏源鑫工业园将规划成为优质产业区域性总部办公室。

强化宣传

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污企”

为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东莞逐步建立起整治长效机制。目前,市大气办每个星期都派出督查人员,深入各镇街(园区)对“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一旦发现“死灰复燃”和新增“散乱污”企业,立即进行处置;对同一经营场所屡禁不止的,则移交给属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置有关责任人。

今年开春后,大朗“散乱污”整治小组的10多名工作人员,每天都会深入到各个工业园区。一方面是排查各园内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另一方面,主要是向社区、村委、企业和村民宣传环保政策法规,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倡议社区和村民不要把厂房租给“散乱污”企业。

据了解,今年全市将继续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的淘汰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印制了相关的宣传单张和倡议书,在重点区域强化政策法规的宣传,形成自觉抵制“散乱污”企业的氛围。“‘散乱污’企业手续不齐,消防隐患大、环境污染重,大量混杂在居民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往往十分严重。”市大气办督查组组长龚志超表示,“希望社区和村民不要为‘散乱污’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在社会上形成自觉抵制‘污企’的氛围。”

今年以来,龚志超多次参加重点区域的“散乱污”整治工作。他还特别提醒,将厂房出租给无证照污染企业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一旦承租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房东轻者将可能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重者将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共同承担刑事责任,“肯定得不偿失”。

统筹推进

整治“污企”不搞“一刀切”

根据“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淘汰按“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对于那些按要求停产停业的企业,凡符合整改提升条件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符合环保、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的,则可恢复生产,纳入日常监管。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不配合开展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2月15日,市大气办督查组前往厚街一家名为浩诺的鞋材厂进行检查,该厂先前的贴合工序因未配备废气处理设备,也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而被纳入“散乱污”企业作为整治对象。经过宣传教育,企业主动停产,积极联系环保机构,加装相关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后,目前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昨日,该企业负责人毛金才告诉记者:“工厂刚设立时,大家缺乏环保意识,也对环保认识不深。经过整治和学习后,投入了20多万元购买环保设施,工厂也摆脱了‘散乱污’企业的标签,成功实现合法、环保生产。”

据市大气办统计,2018年全市整治淘汰13178家“散乱污”,今年前两个月又完成了1046家“散乱污”企业的淘汰整治。其中,516家“散乱污”企业通过有效整治,目前进入正常生产。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对“散乱污”企业实施“零容忍”政策,但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不搞“一刀切”。只要企业按要求完成环境整治,手续齐全,符合验收条件并验收通过的,都可以恢复正常生产。当然,市民发现“散乱污”企业开展违法生产行为,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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