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为规范环评编制单位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从业行为,3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对环评文件未通过专家评审会的2家环评编制单位负责人、项目编制主持人以及主要编写人员进行了约谈。 2家环评编制单位分别为: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中,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人缺席。 约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负责人通报了2家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要求环评编制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环评文件的质量,加强内部质量审核管理,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环评编制主持人必须认真把好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导则等规定开展环评业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环评审批不再作为其他部门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但并不等于放松管理,相反,对环评编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将更加严格。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严处理。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人无故缺席本次约谈,说明其思想上对本单位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市生态环境局将在今后技术复核等事中事后监管中,将该公司编写的环评文件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抽查比例。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