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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工作

来源:汕头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4-04 14:23:09

4月3日下午,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汕头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平涵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陈锡汉就配合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昭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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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涵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巡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新修改的党章专列一条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以党内根本大法确立了巡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战略作用、在党内监督制度中的战略地位。市委坚持把巡察工作摆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推动新时代汕头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六围绕一加强”。

张平涵强调,市委决定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同时,对巡察前自查的问题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齐心协力,共同把市委部署的巡察任务完成好。

张平涵表示,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的纪律规范“五遵守”。同时,欢迎大家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陈锡汉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要坚决把支持市委巡察组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检验和促进,作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检验和促进,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验和促进。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要严守纪律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把配合巡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政治任务来对待。同时也要认真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加强对市委巡察组的监督,促进市委巡察组严明纪律和作风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巡察,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周昭勇表示,市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对生态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是对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更好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和新要求的有力促进。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细化落实任务,注重协调配合,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完成。要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抓实干、凝聚力量、锐意进取,围绕市委“344”发展思路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新职能、新使命、新要求为新起点,狠抓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建设持久战,促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汕头经济特区再出发,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努力贡献。

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汤锵鸿,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了动员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执法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区县各分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巡察,时间约两个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

市委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54-88179330

每天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专门邮政信箱: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邮编515036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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