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每年秸秆产生总量巨大,综合利用率较低,很多农民有露天焚烧的习惯,极易造成大气污染。市委、市政府在原来采取秸秆禁烧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创造性的推出四项新的工作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秸秆禁烧造成的污染,全市空气质量同比显著改善,同时得到了自治区的肯定,创造四个全区第一,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的创新经验在广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培训班上得到了推介。 一、贵港市是全区第一个明确了露天焚烧秸秆行政处罚的主体部门。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都没有明确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主体部门,贵港市依法出台了《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通告》,以通告形式明确由环保部门为处罚主体部门,理顺了行政处罚工作,避免了部门之间的扯皮。 二、贵港市是全区第一例对个人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地市。由原港北区环境保护局开出了广西露天秸秆禁烧行政处罚第一单,2019年以来全市对个人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共处罚4起,处罚金额3300元. 三、贵港市是全区第一个实行对露天秸秆焚烧火点管控进行经济考核的地市。通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对三区政府工作经费给予每区基数为200万元奖补资金,考核期间,全面实现秸秆、垃圾禁烧的区,全额补助200万元;未达到全面完成秸秆、垃圾禁烧要求的,每发现一起火点抵扣奖补资金1万元。同时,以自治区公布的遥感卫星秸秆焚烧点监测火点为主要依据,每核实一个火点,扣所在县(市、区)财政资金50万元作为生态损害修复补偿金。 四、贵港市是全区第一个将秸秆禁烧管控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地市。出台了《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各县(市、区)、相关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将秸秆禁烧列入绩效考核属全区首创。 下一步,全市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疏堵结合、多措并举”原则,加大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法和考核奖惩,建立各级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效,促进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