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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举行《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启动仪式活动

来源: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01 13:02:02

为进一步扩大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动员声势,积极营造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8月30日上午8时30分,桂林市人民政府于桂林市中心广场举行《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宣传启动仪式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志愿服务工作。

市人大法工委首先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接着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向全市人民宣读禁燃禁售倡议书,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叠彩区人民政府领导先后就如何落实条例进行主旨发言。

副市长彭代元就落实条例要求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认识。各城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对环境负责、对人民健康负责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迅速行动,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抓好抓严抓实。二是大力宣传促整治。各城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方式,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立体化、多层次营造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氛围,实现宣传全覆盖。三是各司其责抓落实。属于牵头单位的要主动担当,属于配合单位的要大力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机关要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态环境、教育、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责做好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管理工作。各县区要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有效管控违规燃放行为。四、部门联动查禁放。各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定要全力以赴、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对重点区域、重点商铺、重点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放过漏洞、不丢掉盲点、不留下死角。依法严厉打击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抓几个典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加大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查处要做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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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后,参加活动人员集体在“遵守禁售禁放条例,共护蓝天白云,保障身心健康”签名墙上进行禁燃禁售现场签名。

全市共21家市直单位及各行业代表共6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编辑: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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