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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各县(市、区)机动车排气道路检测联合执法业务培训

来源: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尾气办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0-02 04:23:10

自2017年12月起,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桂林市在广西区开创 “生态环境取证、公安交管处罚、交通督促维修”的全新路面执法模式,对遏制超标排放行为、治理超标排放货运车辆起到积极作用。为全面铺开桂林市(含各县市区)机动车排气道路检测联合执法工作新常态,进一步提高全市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近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开展机动车排气道路检测联合执法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中,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现场观摩了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道路检测执法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分享了联合执法的工作经验,需要做好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检测“协同快查”。一方面,市公安交管部门部署警力,采取设点拦截、联合清查等手段进行协同执法。另一方面,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第三方检测公司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快速、精准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为执法人员提供执法依据。

二是注重路查“点位机动、人机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在全市主要交通要道口设置固定检测点,集中抽检;在路查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仅通过检测设备对尾气排放浓度进行检测,初步鉴定是否超标;对车辆的尾气治理设备是否安装、是否正常使用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注重“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两手抓”,突出“两手硬”,通过现场执法,向广大车主深入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防治措施和方法等环保知识,大力提升广大机动车车主的环保观念、法律意识,努力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铁腕整治超标车上路行驶、“虚假维修”、使用劣质燃油等行为,用法制手段治“重症”、去“顽疾”,对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公安局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现场处罚。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提升桂林市机动车环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也向各(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机动车排气道路检测联合执法提供理想蓝本。为我市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环境管理水平,遏制超标车上路行驶提供有效保障。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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