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迎接国家生态环境部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根据《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南环函〔2019〕627号)的分工要求,近日,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兴宁区、青秀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的26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督查考核。截止9月16日,南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已完成26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现场检查工作,并将填写的《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等原始记录按要求上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