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柳州市生态环境系统也不例外,其通过创新管理机制,将列为广西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46个重点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权限,全面下放至各派出机构,实现服务前移,为企业“减负”。并采取“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强化监督、限时办结”等措施,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做好服务工作。
一是简化取消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流程。具体是,因取缔、倒闭、拆除、搬迁、长期停产等不符合清洁生产审核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取消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截至目前,46家企业中符合简化取消审核的企业有11家,其中倒闭和破产企业有6家。各派出机构与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监管分工,对以上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将取消审核的企业及证明材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是下发权限不是不管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和调度。市生态环境局技术中心负责筹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专家库,协助、指导各派出机构开展审核验收工作。
同时,也对各派出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派出机构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采取“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强化监督、限时办结”等措施,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