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核与辐射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广西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提升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12月15日至1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南宁举办了2021年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执法培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邓超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开班仪式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和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分别介绍了年度全区辐射安全监管及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情况,南宁和北海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就“核与辐射安全‘强首府’”和“辐射安全跨部门联动监管”发言,各参训单位就2022年工作思路进行了交流讨论,邓超冰总工程师作培训动员发言,肯定了2021年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对新形势下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常备不懈做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作。要充分认识核与辐射安全的敏感性和专业性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要常备不懈、扎实推进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等安全保障各项工作。二是系统谋划布局,严慎细实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要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系列改革,加强辐射安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积极提升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等信息化的系统,强化监管信息综合运用,要加大核与辐射知识公众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确良好的核与辐射舆论氛围。三是强能力补短板,大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要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争创‘三个一流’打造广西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相关要求,加强我区辐射环境监测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队伍的能力建设,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业务“传帮带”,积极提高监管能力水平,要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技能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基层核与辐射业务技术水平。 本次培训班为期三天,紧扣国家贯彻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及广西核与辐射辐射安全监管现状,内容覆盖:新行政处罚法及新刑法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要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介绍、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辐射安全许可审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及应用、核与辐射辐射事故应急等方面,并开创性邀请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从监管对象角度向监管实施主体分享核技术利用单位内部工作经验,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室负责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人员,以及有关市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辐射安全审批和执法的相关人员90余人参训。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