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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恭城:30年山地污染之殇(2)

来源:环境修复论坛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1-22 11:39:47

大山保存了完整生态系统,蕴含有丰富的矿藏。但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成为这片土地难以消弭的创伤。

编纂于1992年的《恭城县志》显示,恭城主要矿产资源有钨、锡、锌、钽、铌、花岗岩等,其中钽铌储量占全国50%以上,铅锌矿藏量属广西第二位。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恭城岛坪源已有1000余矿民土法开采铅锌矿。

因为采矿,森林的道路被开辟出来,石子与水泥道路延伸至大山深处。收益源源不断送出大山,但代价同样沉重。

2017年7月20日,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组织下,自然之友、被告矿企以及法院三方共同前往矿区进行现场踏勘。

踏勘发现,海洋山保护区老虎岩内的探矿及露天采矿行为,直接导致保护区内植被大量死亡,山体发生多处滑坡及坍塌现象。“老虎岩采矿废渣置于露天环境无序堆放,未对渗滤液采取任何收集措施,已严重危及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公开资料显示,因涉及海洋山自然保护区,2008年12月采矿许可证到期后,矿产公司无法取得续采工程环评审批。在此情况下依然违法开采达8年,仅在1994年办理了有效期一年的《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此后在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样违法排污达20年之久。

艰难的复绿

土壤污染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同样引起了中央环保督查组的关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将“恭城瑶族自治县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违法采矿污染环境”列为广西五个典型环境问题案例之一。

督察通报称:“广西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恭城县内有3家采矿企业、6个采矿区长期开采至今,相关部门于2012年违规发放采矿权证,许可开采面积达58.4平方公里,占该保护区在恭城县境内面积的23%,保护区自然环境支离破碎;采矿尾矿库泄露导致下游农田重金属污染,群众长期投诉。”

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通报《广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此通报称:“桂林市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12月8日下文对涉及的7宗采矿权作出关闭退出海洋山自然保护区的决定。”

开采可停止,创伤却并非一朝一夕可修复。闭矿与修复工作涉及到土地复垦、环境修复、人员安置与资产处理。有学者根据国外矿山关闭的实例,建议“应从矿山开采初期,就着手制定闭矿规划。”

然而,几十年粗放式的开采,矿业企业的重心多集中于探测矿藏储量与制定生产计划,缺乏细致的闭矿措施。据2016年公开发表的论文数据,我国的矿区土地复垦率远低于世界上一半发达国家50%的平均水平,仅有12%。

如今,回头山矿区的开采面正在复绿,种植了杉树和马尾松。一名环境鉴定研究者告诉界面新闻:“杉树和马尾松环境适应性强,通常用作复垦。二三十年后,杉树和马尾松就会衰退,四五十年后竞争不过阔叶树种,植被会逐渐恢复到原始状态。”

不过,对于治理方案,自然之友在现场勘察后质疑, “方案简略笼统,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库内尾砂对下游环境造成的环境污染。”例如,“取样点设计并无具体依据,没有专家评审意见,得出的结论也没有数据支撑。”

海洋山自然保护区的开采痕迹。摄影:王学琛

大地暗藏危机

植被几十年后或许可复绿,但对于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地来说,修复起来要艰难得多。

在环境事故多发的中国,磨底塘的污染面积并不是最大。但对当地村民而言,被污染的95亩农田,是他们的生计来源。土地无法耕种之后,村民不知何去何从:“希望耕地能够回到原来的样子。”

恢复并不容易。较于废水横流、雾霾呛鼻、垃圾围城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污染,土壤污染如同隐藏的危机――隐蔽性高,调查难度较大,且治理费用高昂。

“目前常见的土壤修复方法,比如通过植物来吸收污染物,或者有种方法叫做化学淋洗,再就是物理方法,将被污染的土壤转移到其他地方集中处置。”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告诉界面新闻:“但无论哪一种方法,都需要非常高昂的成本,或者非常漫长的时间。”

也正因此,在美国和西欧,狭义的“污染”甚至可以专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因为只有它具备积存不散、持续影响地面健康的特质。

实际上,污土之痛早已存在于中国众多区域。2014年4月,原环境部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指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重金属污染防治与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阳生曾在公开会议上表示,受技术不成熟、资金不足、评估标准模糊三大问题影响,修复中国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注定是一场持久战。

一方面是技术挑战,刘阳生在上述会议期间表示,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量大面广”,意味着成本高昂的技术难以大规模推广,也使国外主要针对小块土地修复的技术在国内难有用武之地。

此外,土壤污染责任主体认定的复杂,导致修复资金“钱该谁出”的问题成为了困扰。一些污染严重、远离城区、开发价值不高的污染场地,常常面临无人问津的状态。

杨洋告诉界面新闻:“‘污染者付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企业经营状况不良、面临破产无力承担修复费用的情况。污染地块最终或许将由地方政府买单,但地方政府财政可能也难以支撑。”

根据《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为300亿元。对比而言,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污染土壤修复上的资金为近1000亿美元。

西方工业化国家同样走过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艰辛历程。对于资金问题,美国采取的措施为“超级基金”法案。

20世纪后半叶,美国经济重心转移,许多企业搬迁后留下了大量被污染的土地。“超级基金”在此基础上确立,用基金手段以保证土壤污染治理。此基金中的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向可能污染土壤的化工原料和行业征收的税费,以及向负有环境损害责任的公司或个人追回的罚款。

中国也正进行探索。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将在中央和省级层面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用以治理农业用地土壤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污染地块。

目前《土壤法》并未对防治基金的资金来源做明确说明。不过,有研究者表示,从无到有,本身就是一大突破。

麻烦的诉讼

中央环境督查组通报之后,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起草了一份磨底塘屯村民的补偿协议书,见证方为西岭镇人民政府。界面新闻获取的补偿协议显示:补偿标准为认定污染前(即2015年以前),每亩水田一次性补偿4000元;2015年以后,每亩水田赔偿800斤稻谷。

多名村民称,与多年污染相比,他们认为补偿协议金额较低,但经镇政府镇政府“挨家挨户做工作”之后,签订了补偿协议。“没办法,总要在这里生活。”村民说。

据2018年2月公布的《广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受污染农田损失共涉及农户32户,其中26户已正式签订了补偿协议书,共发放补偿资金57.3762万元。其他6户仍在协商中。

界面新闻于2018年11月走访得知,6户村民仍旧拒绝签订:“没有告诉我们数额制定的标准依据,叫做补偿而不是赔偿。”

此外,尽管同样受到污染,磨底塘屯上游的椅子村、大竹山几个村庄以及杉木坪、桐油坪矿段的村庄并不在补偿范围内。对他们而言,自然之友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几乎是最后的希望。”

“虽然环境公益诉讼针对的是公共利益,但村民可以此环境公益诉讼的鉴定结果为依据,以个人名义提起私人利益的环境损害诉讼。”自然之友法律项目主任何艺妮告诉界面新闻。

不过,无法忽视的是事实是,无论是环境公益诉讼,还是个人提起的环境损害诉讼,漫长而艰难。

尽管2015年生效的新《环保法》为环境公益诉讼打开闸门,大量的中国民间公益组织获得进行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各级法院也被最高法院要求对此类诉讼进行支持,但现实阻力重重。

早在2011年,在新《环保法》颁布之前,杨洋代理云南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案,先后去了“无数次”云南。不过,七年过去了,该诉讼虽然已经立案、证据交换,但至今仍旧无果。

“主要的问题还是缺少资金支持。”杨洋告诉界面新闻,对于很多环境公益诉讼而言,高昂的鉴定费用是环境机构面临的最大困境。在法院不能要求被告承担,环保组织又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案件往往因为污染范围等基本事实难以查清,久拖不决。

此案同样面临此问题。杨洋介绍称:“经鉴定机构估算,完成案件全部鉴定事项的鉴定费用大概需要192万,虽然自然之友一直在进行积极地筹措,但目前只筹集到50万,因此可能难以完成全部的鉴定内容。”

而对于环境受害者,提起私人诉讼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同样高昂。“整个生活搭进去,最后得到赔偿可能要很久。” 

(编辑: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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