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上午,太阳炙热,昌江县县级副总河长、石碌河县级河长、副县长陈国斌顶着烈日,从石碌河终点处叉河镇老宏村处开始巡河,步行巡老宏村段河流,巡河时发现叉霸公路桥底有施工后未清除的施工围堰,影响行洪,要求相关部门要立即整改。随后,驱车前往石碌镇污水处理厂,现场查看了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要求要提升排污标准,由现状的一级B提升至一级A。之后,到达石碌桥桥底,查看了河长制公示牌,查看了第一市场入河排污口,要求有关部门针对排污量大的相关单位,认真排查和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减少石碌河入河排污量。最后,到达河南水厂取水点-东区水坝,现场查看了取水点的生产开展情况以及现场查看了东区水坝的水质情况,要求相关单位要加强管控,严防游泳及其他安全事故,确保水厂水质。 县水务局局长柯承坚(县河长办主任)、县环保局副局长韦振宇(兼县河长办副主任)、县河长办全体工作人员陪同巡河。 查看石碌水系情况 陈国斌副县长认真听取县环保局、县河长办关于在石碌桥附近入河排污口情况的汇报,指出该处主要问题是第一市场入河排污口,应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该段河流的水质能得到提升,环境能得到改善,适宜活动度得以提升。在河南水厂东区水坝现场查看取水点运行情况,提出要加强安全管控,加强水质检测,确保饮水点水质能时刻达到要求,确保河南片区群众饮水安全。 昌江县县级副总河长、石碌河县级河长、副县长陈国斌在巡河时提出了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巡河发现的问题务必要及时解决销号 全面落实“河长制”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巡河发现的问题务必要及时解决,乡镇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往上报,直到问题解决了才能销号。巡河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叉霸公路桥底下有未拆除完的施工围堰,影响石碌河的行洪,当前正直汛期,县河长办要督促交通局、县城投公司等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给县级河长。除此之外,石碌河河道内也散落有建筑垃圾,乡镇务必要加强管理,将河道内散落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处理,确保河道河面清洁。 二、石碌河涉及的石碌镇、叉河镇要加强巡河管理 石碌河沿线的石碌镇、叉河镇要充分利用好巡河员、村级河长的力量,最大限度的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河长工作中来,加强对巡河员的管理,对巡河发现的非法采砂、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法电鱼、捕鱼等违法行为,要坚决遏制和上报,确保河长制工作成效,确保石碌河能达到“河畅、水清、岸绿”的目标。 三、加大河长APP使用范围 各乡镇镇级河长、村级(居委会)河长、巡河员要尽快按照有关要求做到安装全覆盖,使用全覆盖,巡河全覆盖,切实利用好河长APP巡河上报功能,加大巡河力度,将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河长制工作能发挥实效。 编辑:蓝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