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海南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380万尾鱼虾融入大海怀抱!海口市检察院督促开展增殖放流维护海洋生态环境

来源:海南法制时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13 16:52:16

     6月12日上午9时,海口市南海明珠岛一号亲水平台,海口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张杰栋把数十只装有鱼、虾苗的塑料水袋打开,倾倒于滑槽之上,一只只小鱼、虾苗重获自由,带着“生态修复”使命,在大海里畅游。

海口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将鱼虾苗投放大海 记者高凌 摄

  随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及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海湾公司”)工作人员也开始向大海投放小鱼、虾苗。当日上午,在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全程监督下,共向南海明珠岛附近海域投放红鳍笛鲷40万尾、斑节对虾340万尾。

  本次活动的开展源于海口市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活动的举行对补充海口南海明珠岛周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总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海洋生态平衡有着重要意义。

企业建设人工岛 未履行环保义务

今年3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6月12日上午,张杰栋一边监督着鱼虾苗的投放,一边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及相关专家评审意见,金海湾公司开发的海口湾南海明珠邮轮港人工岛项目建设会给附近海域的海洋生物造成一定损失,应采取人工放流当地生物物种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

  海口市检察院在接到相关线索后调查发现,由金海湾公司提交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均将增殖放流作为落实海洋生态保护的一项措施,应当在建设过程中依法落实到位。但金海湾公司并未按要求开展增殖放流。

发出检察建议 督促治理整改

作为法定监管单位,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监管不到位,致使南海明珠邮轮港人工岛项目的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落空,未能实质上缓解和减轻项目建设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张杰栋介绍说,查明案情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海口市检察院于5月3日向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提出检察建议:一是依法督促金海湾公司按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落实增殖放流补偿措施,并对增殖放流行为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使该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达到生态恢复和补偿目的;二是对项目建设依法加强调查、监测、监视,及时处理危害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预防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造成新的损害。

 实行增殖放流 携手环境共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马上责令金海湾公司整改。5月10日,金海湾公司向海口市海洋和渔业局报送了《南海明珠岛项目增殖放流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方案积极筹增殖放流活动。为达成科学增殖放流效果,金海湾公司委托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研究院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同时委托海南蓝泰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苗种。为了保证放流的鱼虾苗品种合格、数量达标,海口市检察院派员全程监督。

  海口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芳表示:“检察机关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保护环境,保护海南的绿水青山。”

  张杰栋介绍,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中,海口市检察院始终坚持省检察院提出的“三多一少”理念,用最管用、最高效、最合法合理的方式,携手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和治理。

  看着一袋袋鱼虾苗倾泻而出,通过滑槽融入大海怀抱,张杰栋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确保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取得成效,最大限度降低海洋工程建设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张杰栋语气坚定地说。

(编辑:Athena)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