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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坚持生态环保优先 精心呵护绿水青山

来源:海口日报 作者:龙易强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2-07 15:57:15

近年来,海口市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将绿色生态环保理念贯穿到城市定位、产业选择、发展规划、社会管理等方面,通过科学规划引领、城市管理优化、环境综合整治,特别是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城市面貌和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全面提升,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3年以来,海口市在全国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重点城市中连续排名第一;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控断面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四类噪声功能区昼间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目前,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8%,绿地率达36.3%;2018年10月25日,海口更是凭借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质的湿地资源,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海口生态成就在世界舞台上发出中国声音。

高度重视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生态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等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其中,以美舍河为示范的水体治理成效显著,城市更新工作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创新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持续加强,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海口切实扛起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据了解,海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每月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力度;2018年6月,我市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积极贡献力量;2018年,我市召开两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市委、市政府印发《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担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海口从2017年起,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首次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纳入4个区及79家党政机关单位绩效考评共性目标,与机关执行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指标同列。同时,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类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中的运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2017年及以后的海口市直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此外,在《海口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基础上,海口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格局。我市开展2015、2016年海口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为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以及自然资产核算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在此基础上,开展了秀英区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重点审计森林和水资源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出台《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决定》等,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好椰城蓝天白云综合管理

一直以来,海口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洁净的空气作为我市持续发展的优势资源和营销宣传的最佳名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全市环保工作汇报,对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形成了市委抓总、人大监督、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控车、降尘、禁烧(烤)、治企、增绿等措施,是我们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近日,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提升大气防治能力方面,全市建成空气质量全覆盖监测网络,且率先在全省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任务,确保一流环境空气质量。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控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餐饮业油烟以及秸秆焚烧,全市中型以上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90%以上,出租车、公交车的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100%、83%以上;近年来共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09万辆,已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严格控制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建设车载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在全省率先采用遥感监测设备对道路行驶机动车进行排气监督抽测;推进船舶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船舶废气污染排放标准;加快整治“散乱污”企业,对家具制造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油气回收、餐饮油烟治理、露天烧烤、秸秆禁烧等污染防治。

“联防联控合力治污。”这句话在海口并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据介绍,我市明确各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治污的责任体系已经形成。同时,海口还分别与文昌、澄迈、定安等周边市县环保部门签订区域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联防联控。

保持环境质量优良多管齐下

除了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外,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海口市不断深化环境质量管理,在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林业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海口全面落实“河长制”,以“最难啃的”美舍河作为水污染治理示范,对32个重点水体进行综合治理,在3.5万平方米的垃圾堆填场上,建成全国最大的人工梯田湿地,其中1.4万平方米梯田湿地具有八级净水功能,美舍河“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景观提升”治理取得重大成效,美舍河治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同时,美舍河获批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荣登全国水体治理光荣榜。东西湖、五源河、大同沟等重点水体治理也取得突破进展,得到生态环境部、住建部联合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市水体综合治理扭转了多年成效不明显、来回反复的被动局面。海口还入围全国首批“湾长制”试点城市,实现流域环境质量和海域环境质量的同步改善。

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通过进一步摸清全市土壤污染底数,开展农产品点位调查,已完成531个农产品点位调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实施化肥减施及提升,建立海秀镇永庄群东岭和城西镇大洋村蔬菜生产基地2处化肥减施-增施有机肥示范点,开展增施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示范试验,提升耕地质量;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

同时,海口持续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整治关停工作力度,从2013年至2018年7月,全市先后关闭了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周边区域内、全市禁养区内及适养区内整改后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780余家,其中大型猪场18家。预计到2018年底前,全市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将全部关闭。

为深入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海口市积极开展各类自查自纠和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惩治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查练结合,强化业务培训,不断增强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真正让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起到明显实效。其中,秀英区环境监察局翁秋雪、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张建国、龙华区环境监察局吴小坤和符何宁、琼山区生态环境监察局简元泽和冯学多等6位同志在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中,因工作业绩突出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截至今年10月30日,海口市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共75家,处罚金额2006.34万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4宗。其中,废水超标7宗,私设排污口偷排废水1宗,违反“三同时”制度案21宗,未批先建4宗,违反固废管理规定32宗,擅自处置危险废物1宗,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2宗,未依法备案4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6宗。配套办法执行方面,查封扣押案件2件、限制生产案件2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6件。

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到位

“自2017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海南省情况反馈会以来,全市积极行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强化督查督办力度等措施,强力推进整改,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为统筹负责各项整改意见落实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海口市成立了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实施《海口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对中央环保督察海南反馈意见中涉及海口市的5个个性问题和21个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各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确保整改责任不悬空。

环保问题的解决不会一蹴而就,为了防止问题反弹,海口开展群众信访举报件“回头看”交叉专项督查、自查自纠和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环境信访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的办理情况与12345市民热线的回访进行联动,及时掌握反映事项的处理动态,全面遏制反弹。为更好更清晰解决环保问题,海口实行挂图作战模式,建立起了海口市环保督察案件管理系统,在全市行政区划图上分色标注633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反弹及整改情况,绘制环保督察整改一张图,做到动态更新、一目了然。同时,在“海口环保”APP上增加“环保督察”板块,实时更新环保督察有关动态信息,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

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8年10月1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省督察期间转交海口市办理三十三批633件群众举报件(其中重点件共62件,已办结61件),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海南省情况反馈涉及海口市的26个问题,其中21个共性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开展整改并达到时序要求。5个个性问题中,2个已完成整改,其他3个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加大宣教环保理念根植人心

空气质量检验指标包括哪几项?PM2.5与PM10指的是什么,它们有什么区别?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如何生成……日前,为体现海口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组织海南侨中45户亲子家庭参观海口市长德学校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得到了参与家庭的好评和肯定。

据了解,为提升广大市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出台了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公众代表参观环保设施。致力于通过现场参观、模型讲解、互动体验等方式展现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果,丰富市民的环保科普知识,积极推动我市环保科普宣教工作开展。截至今年9月,海口开展公众开放活动18场次,组织邀请市民代表、中小学生等1100余人次参加活动。

同时,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结合新媒体传播手段,在环保部门网站、“双微”平台及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环保业务工作、政策法规、环境状况、环境监测及“双公示”等政务信息,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发布数据共享平台;并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等节日和环保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

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积极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印发了《海口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构筑全市及时有效无缝的“群众监督网”,实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覆盖。“现在在海口,要是哪个污染企业想进来,不仅环评通不过,老百姓知道了也不会答应。”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如是说。

(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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