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陵水黎族自治县召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推进会,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全年县城中心区禁燃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该县即日起至元宵节期间将禁燃烟花爆竹区域扩大至全县行政区划范围。 会议要求,该县安监局要把原先发放的许可证全部回收,将现有炮竹全部封存,一户一户上门收集登记烟花炮竹存放情况;值班县领导要到县环保局值班,坐阵指挥禁燃工作;各乡镇要配备宣传车,巡回播放禁燃通知等。 连日来,陵水各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人通过上门告知、粘贴公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同时,该县公安、安检、工商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记者从陵水公安局获悉,2月4日当天共依法传唤72名违法行为人,其中9人因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3人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人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57人因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处100元至500元不等罚款,2人被警告教育。 此外,因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管控不力,椰林镇免去一名同志的镇农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职务,从严问责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