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围绕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战略定位,近期开展草原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退耕还草、草原资源调查摸底和监测评价等重点工作,助力全省草原管理保护和生态修复。 河北省大力推进草原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围栏封育、补播改良、典型区域治理,推动形成健康稳定的草原生态系统。有序推进退耕还草任务落实和草原科学利用,逐步增加草原面积,扩大生态空间,计划到2022年完成退耕还草100万亩。推进草原资源调查摸底和监测评价,全面摸清林草资源底数,实现数据共享。稳定完善和规范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建立规范化的草原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建立健全各项草原保护制度,依法推进基本草原划定,实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完善草畜平衡制度,探索建立草原管护实行“林草长”制和退耕还草地持续利用制度。科学有序开发利用草原生态资源,加快发展草原文化产业和旅游休闲业,加大生态草、观赏草的种植力度,抓好草原生态扶贫,严厉查处非法开垦草原、非法占用草原、非法采挖草原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推动形成“不敢破坏、不能破坏、破坏不起”的资源监管机制。切实做好防火和草原生物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与应急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广应用生物制剂、植物源农药等绿色防控措施,履行属地管理职能。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和科技支撑,鼓励院企合作,推进草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河北省现有草原4266万亩,主要分布在张家口市、承德市及燕山和太行山区。草原监测系统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1.6%,牧草产量每亩152.6公斤,草群平均高度25.8厘米,比2011年分别提高了7个百分点、12.3%、9.5%,其中,草原综合植被盖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3个百分点。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