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从检查结果来看,全省地下水管理明显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了阶段成效。 全省地下水位降速减缓 截至2018年底,全省地下水开采由2014年的142亿立方米降至106亿立方米,年均减少9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位下降速率从2014年的0.3米/年减小至0.1米/年,深层地下水位下降速率从1.29米/年减小至0.37米/年,地下水位下降速度总体呈减缓趋势;有些年份和局部地区地下水位呈上升态势。 实现地下水监测全覆盖 通过实施节、引、调、补、蓄、管等措施,今年全省计划压采37.15亿立方米,比去年增加6.88亿立方米。开展节水行动,推进河湖清洁补水,实施河湖生态补水,截至9月底,今年已累计完成引江引黄水30.67亿立方米,向河道生态补水15.4亿立方米、向白洋淀补水6500万立方米。实施机井关停,加强地热开采管理,依法关停取缔地热井950眼,通过水源置换和农业结构调整,有序关停城镇自备井1.1万眼、农村灌溉机井4.49万眼。 同时,地下水管理能力稳步提高。目前,水利部门在全省建有地下水监测点3510处,地矿部门建有地下水水位监测井4129眼、水质监测井2321眼,基本实现平原、盆地、坝上高原地下水监测站网全覆盖。 地下水超采形势依然严峻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实施后,我省水价水资源税改革也在逐步深化,在全国首创城市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推广“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改革模式,到2018年底累计在138个县(市、区)1709万亩耕地上推行,实施面积和改革进度居全国前列。 然而,全省地下水依旧存在地下水超采形势严峻、农业节水潜力挖掘不够、外调水利用不够充分等多个问题。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压减农业用水,优化农作物种植模式,开展旱作雨养种植,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实现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并培育推广旱稻、旱谷、节水小麦等抗旱节水稳产品种;引足用好外调水,建设雄安干渠、平原调蓄水库、灌区配套等工程,置换城镇生活和工业、农业地下水开采,最大限度增加引江引黄水利用量,谋划建设引黄调蓄工程,解决引黄时间与灌溉季节不匹配问题;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科学编制城市排污管网建设规划,优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布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现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