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来重点环境问题,找准薄弱环节,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既要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强化执法,也要对“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做到抓大不放小。 二是继续加强对散煤复燃的监督检查工作,充分认清当前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清洁替代、严控农村散煤复燃问题的重大政治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把监督检查农村散煤复燃纳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体系,形成乡、镇、村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引导农户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清洁替代,增强杜绝使用劣质散煤意识,大力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三是保证执法APP平台录入工作,日常继续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机动灵活的突击点穴式执法,精准发现违法问题,加大夜查力度,实施常态化24小时不间断执法模式,对夜间违法违规生产、违法排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企业进行严查严处。 四是查处典型案件。结合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按日计罚、移交公安、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等手段强化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办一批环境违法典型企业并进行公开曝光,形成严格执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我市将继续做好各项环境执法行动,做到执法检查与服务企业相结合,指导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的同时,服务好城市建设。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