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成效”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师校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电光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成效”。 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系统陆续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渤海综合治理,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处长师校军、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郭电光,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赵军副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就我省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汇报交流。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也是自机构改革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第一战。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在环渤海的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等省市打响了治理攻坚战。我省积极对标,经省政府同意,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于2019年4月30日制定印发了《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坚持陆海统筹、海河共治,实施陆源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旅游旺季环境保障等五大攻坚,全省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首先,我简要介绍我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核心目标完成情况。一是13条国考入海河流全部消除劣V类断面。2019年、2020年1-11月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达标率100%,其中达到Ⅲ类以上优良水质河流6条;二是完成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清理;三是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态修复目标,完成修复海湾岸线17公里,完成率121%,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完成率154%;四是近岸海域水质达到预期目标,2018-2019连续两年、2020年到目前近岸海域国考监测点位海水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100%。 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我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第二,介绍一下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治海先治河,突出抓好入海河流综合治理。建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将全省49条入海河流99个断面设定水质考核目标,并增加总氮指标,每月对监测结果实行全省通报,对超标断面严重的市县采取实行约谈、扣缴生态补偿金等措施,对总氮超基准值断面所在县区实施预警。2019-2020年省级扣缴生态补偿金2580万元,全部用于污染防治,以切实压实属地政府治河主体责任。同时组织沿海城市开展入海河流达标攻坚和消除劣V类专项行动,秦皇岛市对9条入海河流总投资约10亿元实施河道整治、生态湿地建设等20余项工程,沧州市投资约1.75亿元对4条入海河流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治理等5项工程,唐山市实施全域治水、清水润城,使入海河流水质保持稳定达标。 二是治河先治污,大力开展陆源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沿海重点流域2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其中秦皇岛、唐山市污水处理厂排出的中水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沧州市达到地表水准V类。推动沿海地区大力开展城乡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农村污水管控与治理全覆盖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同时相继推行水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做到涉氮重点行业816家持证排污,以持续削减总氮等污染物入河入海量。 三是严控直排海污染源,有序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两年来,沿海三市持续加大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整治力度,对秦皇岛港、山海关等区域企业直排口实施封堵,强化唐山、沧州直排海污染源企业监测执法力度,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实现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有序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唐山试点先行,已完成1551个排污口监测、2250个排污口溯源和112个临时排污口的取缔拆除。对秦皇岛2家私自破坏已封堵的入海排污口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拆除,坚决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排污口清理工作。 四是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陆海协治新模式。2020年2月省水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在沿海区域全面推行湾长制的通知》,各级政府一把手担任湾长,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将全省海岸线划分16个责任湾区,111个责任湾段,明确各级湾长147人,使每一处海湾、每一寸岸线都有人管,初步建立了陆海协同联治的海洋环境治理新模式。 五是多部门协调配合,合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河北海事局等省有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采取了一系列攻坚措施。比如省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强化削减沿海城市和海上大气污染物;沿海三市投资约4.7亿元,修复岸线17公里,修复滨海湿地1229公顷;连续两年安排专项资金7400万元,加强渔港污染防治设备设施建设,清除违法或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水养殖8000余公顷;基本实现港口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船舶垃圾达标处理;同时持续实施渤海增殖放流和渔民减船转产工作,2019年-2020年累计已放流水生生物苗种21.74亿单位以上,海洋捕捞渔船从2017年的4113艘下降到2019年底的3480艘,削减了15%。这些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推进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六是开展海上联合执法,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安全。我省相继举办了河北海域船舶溢油、船载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演练,以强化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自2018年海警部门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对接河北海警局,商定出台海上环境执法协作配合试行办法,先后对唐山海域、沧州海域等部分油田人工岛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联合开展“碧海2020”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海洋工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海警部门部署开展“冀海守护2020”执法大会战,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盗采海砂行为,查处海砂案件20起,查扣海砂16.3万吨。全省各级渔政机构持续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等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共清理取缔各类违规渔具1.8万余副,累计拆解、整治涉渔三无船舶1459艘,查获违反伏休规定渔船92艘,没收渔获物约14吨,刑事强制措施47人,有效打击了海上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七是以“美丽海湾”的保护与建设为引领和主线,谋划“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省以管用、好用、解决问题为目标,深入实地调研,反复研究,目前已编制完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初稿,为“十四五”期间我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第三,介绍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成果还不稳固,入海河流稳定达标、陆源污染控制、海陆协作、海洋开发建设污染防治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省将巩固治理成果,做好明年乃至“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入海河流等陆源污染物监管,稳定并逐步改善入海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二是分类推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实现直排海污染源监管常态化。三是加强海上污染源管控,力争明年出台《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升级。四是协调推进海岸带生态修复恢复。五是强化海洋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控与应急处置。六是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强力推进美丽海湾的建设工作,其中2021年拟重点打造秦皇岛湾,为全省美丽海湾建设打造样板,初步实现“水清滩净、岸绿湾美、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建设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实现美丽海湾的建设目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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