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邢台市委部署要求,专项巡察工作从2018年6月6日开始,至6月25日结束,对我市41个市直单位和20个县市区开展两个整改“回头看”暨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项巡察工作。原则上,每个县市区1周时间,每个市直单位2天时间。 其中,市委第十二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威县、平乡县 主要任务 (一)对市直单位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巡察 (二)对县市区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开展专项巡察 (三)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开展专项巡察 (四)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两个专项治理开展专项巡察 (五)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开展专项巡察 (六)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关于“回头看”开展情况的汇报,了解被巡察单位工作动员部署、组织推进、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方面情况。 (二)查阅资料。查阅“回头看”工作落实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从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谈话走访。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择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负责“回头看”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被巡察单位对“回头看”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定的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等情况;可选择与单位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座谈,看其是否了解整改内容和措施,对整改效果是否满意,是否存在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回头看”工作的问题。 (四)重点抽查。从被巡察单位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中选取不少于十分之一的事项进行重点解剖,从中发现工作不落实、整改不认真,搞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等弄虚作假的问题。 (五)其他需要采取的方式方法。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