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水务 大气 固废 绿色发展 自然资源 人物 环保展会 企业 环保会客厅 国际资讯 政策 NGO

河北

旗下栏目: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广东 吉林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辽宁 湖南

【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第七批)查处情况

来源:秦皇岛环保发布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6-17 13:57:37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秦皇岛移交

信访举报环境问题(第七批)查处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7日向我市移交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6件,反映问题4个,重复举报2个。其中,重点案件4件,反应问题3个,重复举报1个。

  一、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4件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1、海港区石门寨镇孤石峪村村南500米处徐山口危废处理厂,夜间处理危废排放恶臭气体,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内暗井或装入罐车倾倒厂外附近山沟内,污染水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问题。海港区政府相关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查处小组进行了现场检查,位于海港区石门寨镇孤石峪村企业全称为秦皇岛市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从事工业危险废弃物和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持有河北省环保厅颁发的《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项目全部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防污染设施齐备且均正常运转,未发现偷排废气的生产环节;该公司自建有完备的污水处理站,运转正常,污水经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循环冷却使用,污水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污暗井。环保部门及石门寨镇政府对该公司周边排查,并向当地居民调查了解,未发现污水外倒及固废倾倒现象,未发现污染水源现象。海港区政府已责成环保等职能部门做好后续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固定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地点进行后续督查。

2、海港区北外环89号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夜间偷排废气,趁下雨时将工业废水排至公司南侧河沟内。多次反映无果问题。6月8日,海港区委主要领导、区政府主管区长带领有关部门对中信渤海铝业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环保手续齐全,产生异味的生产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生产且各项防污染设施运转正常。该公司主要有铸棒、挤压、氧化生产线工艺。氧化生产线工艺主要产生的废气为脱脂、碱洗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气;酸以酸雾形式带出,项目在电极板上设聚苯烯(PP)袋收集酸雾,再经抽风机将含酸雾气体抽送至酸雾中和塔处理,处理效率95%以上,净化后达标的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碱以碱雾形式带出,项目在碱液槽上方设置3mm厚的PVC膜,碱液槽表面上方形成封闭空间,产生的碱雾由封闭空间顶处的风机抽送至碱雾中和塔,处理效率95%以上,净化后的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废水为水洗等工序产生的废水;废水通过氧化车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斜板沉淀池)进行处理合格后,排入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检查组沿该厂外墙踏查,未发现偷排污水现象。海港区政府已责成环保部门做好后续的监督工作。

3、位于海港区驻操营镇董家口柴山附近的唐山峻景建筑公司,在无环评、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生产和建设,破坏柴山山体绿地,曾向当地政府举报,未解决问题。该问题为重复举报。6月8日,市、区相关领导陪同省环保督察组再次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踏查,未发现破坏山体的现象。同时海港区政府责成驻操营镇政府制发公告、大力宣传,做好当地村民的项目解释工作。

4、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乡薛庄村东10米处小潮河多年污染严重,恶臭水体刺鼻问题。6月8日,开发区管委主要领导带领环保分局、区水务局、开发区承包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踏察。现场检查时发现,此处河底连接污水管网的管道存在漏点,少量生活污水通过漏点进入小潮河,现场未闻到恶臭气味。开发区责成有关部门迅速整改,一是截断已拆迁的养殖场(2017年拆除)西侧河沟水流;二是更换了河沟内的污水管道(该管道是中油宝世顺有限公司及山海关铁路信号楼的生活污水管道,去向为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三是重修了观察井,确保没有污水渗入河道;四是泰盛环境公司正在进行河道清淤。

    二、其他2个问题办理情况   


1、经济技术开发区榆关镇往子店村北戴卡轮毂等企业工业废水排入村北废水收集管网,观测井经常有外溢现象,导致污染当地地下水问题。该问题为重复举报,已办结。

2、海港区兴桐佳府(出海路西)南50米处建筑工地24小时施工,噪声扰民问题。6月9日,海港区政府主管区长带领区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兴桐佳府小区南50米处为秦皇岛首秦金属有限公司厂区,现场为一片面积较大的空地,现因企业转型在厂区内建设F2赛道,夜间施工将土方清运至空地堆放,白天进行平整,用以建设停车场和绿地,从而产生噪声。已现场责成该公司立即整改,停止夜间噪音扰民行为。现该公司已调整施工作业时间为早7:00至晚21:00。海港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做好后续的监督工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

根据安排,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5月31日-6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1028,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信箱638号。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Wendy)

版权声明:本网注明来源为“国际环保在线”的文字、图片内容,版权均属本站所有,如若转载,请注明本文出处:http://www.huanbao-world.com 。同时本网转载内容仅为传播资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首页 | 资讯 | 水务 | 大气 | 固废 | 绿色发展 | 自然资源 | 企业 | 环保展会 | 国际资讯

电脑版 | 移动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19 国际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3862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