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针对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任务。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水源地保护攻坚战 到2020年,质量极差的地下水比例控制在5%以内。到2020年,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必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5%,县城达到90%。 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专项治理 到2019年,全省所有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2018年底前,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 2018年底前,全省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现有省级涉水工业集聚区全部完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能按期完成的,撤销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格。到2019年,全面实现工业废水和集聚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020年,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厕所粪污得到全面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 以滦河、白河、黎河等28条水质较好的河流(段)为重点,维护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并持续改善。围绕?河、府河等58条重污染河流(段),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垃圾清理等措施,推进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强化37个不达标水体所在控制单元环境治理,2020年全部按期达标。 地下水超采治理 到2020年,关停南水北调受水区集中供水范围内的自备井1528眼,退减地下水超采量51亿立方米。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重点整治南排河、宣惠河、饮马河、石碑河、廖家洼河等12条直接入海河流。全面整治入海污染源,到2020年,沿海城市直排海污染源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省入海河流基本消灭劣Ⅴ类水体。 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到2020年,白洋淀全流域实现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主要入淀河流氮污染物指标明显下降,其他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加大唐河污水库及雄安新区内黑臭水体、纳污坑塘等水体整治力度,有序推进淀区生态搬迁和污染治理。到2020年,白洋淀湖心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Ⅳ类标准。 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完善监测监管机制,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到2020年底,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以2015年河北省矿山环境调查成果为基数)综合治理率达50%以上。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 加快建立健全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制度,对生态严重退化区域实行封禁管理,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扩大轮作休耕范围。 查处破坏生态行为 2018年底前,县级及以上政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针对环境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系统退化等风险隐患,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