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石家庄市政府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的通告》,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秩序。同时,以建筑施工作业、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消纳场为重点的综合整治行动拉开序幕。 通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秩序的通告 为全面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秩序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综合整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以建筑施工作业、建筑垃圾运输、建筑垃圾消纳场为重点,依据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整治。 二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工地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严管“十二条”标准、“六个百分百”规定和“联单”制度,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能正常使用,同时要接入市级监管平台。 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施工。 三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全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全密闭运输装置,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正常运行,必须达到“国四”(含)以上环保排放标准,必须在车辆前后明显位置安装放大标识牌,同时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办理市区道路通行证、核准文件。 达到以上标准要求后,方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四进一步严格限定道路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市交管部门限定的“四限”,即“行驶时间、行驶路线、行驶速度(在城市道路最高时速40公里/小时)、行驶车道(最右侧车道)”运输,并保持车体整洁、苫盖严密,符合环保要求。 五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对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未按规定“四限”行驶、沿途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顶格处罚。 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车辆,在一个月之内三次(含)以上违规或一次严重违规(严重遗撒、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闯红灯等),一律顶格处罚,同时,取消建筑垃圾车辆运输资质,直至吊销驾驶员驾驶执照。 运输企业五分之一运输车辆被查处违规违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取消企业建筑垃圾运输资质。 六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要严格落实“联单”制度,对进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逐一登记。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禁止入场倾倒,同时由消纳场管理单位通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七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严禁使用无资质或手续不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和带泥上路。 实行驾驶人与所驾驶的车辆捆绑式管理,对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的,既要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又要追究运输企业的责任,同时倒查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责任。 施工工地驶出违法违规运输车辆一次的,停工整顿一周;两次的,停工整顿一个月。 对违法违规运输车辆进入消纳场倾倒的,追究消纳场管理单位的责任。 八进一步加大执法、问责力度。住建、环保、城管、公安、交管、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建筑垃圾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履职尽责,严格执法。 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九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将建筑垃圾运输列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等黑车黑户,以及欺行霸市、强夺豪取、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运输秩序大整治活动,积极监督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检举举报建筑工地、运输企业和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 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12319),对于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一经查实,给予500元奖励。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