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市印发《邢台市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以维护太行山生态安全为目标,以解决非法侵占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破坏损害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为抓手,按照“标本兼治、主攻治本,远近结合、统筹发力”的思路,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邢台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方案 邢台市将开展太行山邢台区域生态环境普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露天矿山污染整治、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重要河流水库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治6个专项行动,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分类施治、彻底整改。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房地产开发、工业企业、采矿采石、规模养殖及旅游设施等违法违规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重要河流水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工业园区、养殖场及其他建设项目,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300米内安全隐患大、顶风新建、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决依法拆除并实施生态修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类水功能区内排污口予以全部关闭,对严重破坏生态空间、影响生态景观、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迹地实施生态修复。对严重破坏损害生态环境、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要求、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的项目,先停止建设或生产,限期整改到位。对不具备环评要求和排污许可标准的有证露天矿山继续停产整治,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加强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厂监管,对超标排污单位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到位。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控源截污工程,加强内源治理,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并稳固治理效果。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 方案指出 对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未能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列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点工作,实行挂账督办、清单管理,坚持监管不放松、力度不减弱、标准不降低,持续跟踪督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已整改的项目定期巡查管护,严防问题反弹。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城、生态功能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管控体系,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准入,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约束作用,对涉及“三区一线”区域的国土空间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进行规划环评,严禁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开发建设。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监控平台。 方案要求 各县市区要全面排查侵占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破坏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列出问题清单,落实领导责任,限期查处办结,并建章立制、管住长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违法占地、无证开矿、河道非法采砂、违法违规建设等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形成强大震慑。对工作进展迟缓、整改不力、问题集中多发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公开约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隐瞒不报、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 (编辑:Nico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