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至1月19日 衡水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利剑斩霾”第一轮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1月2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县两级执法组开展“利剑斩霾”第一轮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市级交叉执法组6组,县级自查组13组,共检查企业(点位)159家,发现问题企业35家,发现问题数45个,发现问题率28.3%,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级交叉执法组 6个市级交叉执法组共检查企业(点位)44家,发现问题企业24家,发现问题数34个,发现问题率77.27%。 从发现问题数量看:景县11个、高新区11个、安平县5个、故城县4个、滨湖新区2个、饶阳县1个。 从问题类型看:防治污染设施缺失3个、未验先投2个、批建不符2个、施工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6个、道路(矿山)扬尘1个、其他环境问题20个。 二、县级自查组 13个县级自查组共检查企业(点位)115家,发现问题企业11家,发现问题数11个,发现问题率9.56%。 从发现问题数量看:枣强县5个、深州市2个、滨湖新区1个、故城县1个、冀州区1个、景县1个。 从问题类型看:其他环境问题11个。 检查中发现河北欧亚特种管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该企业:切割工序配备的设施的排气筒高度明显不足15米的要求;总成车间的打磨工序正在生产无粉尘处理设施。 安平县丰和交安设施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发现该企业:建有一台塑粉搅拌机未在环评审批内容中,现场粉尘明显;自2017年9月份以来未开展VOC的监测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