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邯郸市2018-2019年秋冬季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方案》对专项行动的时间、范围、检查内容及重点、检查形式均进行了明确。 《方案》要求,检查时间为2019年1月4日至19日,为期16天。检查范围为全市20个县(市、区)。 《方案》中列出九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及重点,分别是: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督促原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大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有效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重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对堆放工业物料、建筑物料等场所扬尘防治情况开展集中排查;对矿产资源开采、加工区域扬尘防治情况开展集中排查。细致区分绩效等级,严格对照错峰生产方案及企业清单,重点对错峰生产落实情况、污染排放是否符合相应的绩效等级等进行细致核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期间,严防紧盯重点时段,督促落实应急减排主体责任,对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全方位堵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漏洞。全面排查违规建设项目,坚决杜绝违法排污。宣传普及先进技术,有效提升涉VOCS环境管理能力。逐工序逐工艺核查,巩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成效。紧盯重点排污单位,严厉打击在线监测设施数据造假,对在线监测设施参数设置规范情况、运营维护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在线监测设施及数据异常、弄虚作假行为。 为确保全部县(市、区)驻点执法全覆盖,邯郸市组成12个交叉执法组,将不定期开展远程执法。利用废气远程执法采样监测系统,不定期组织开展远程执法“零点行动”,对重点涉气企业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对发现的监测数据异常等问题线索,及时由值守组移交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查处。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