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至今,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采取“昼查+夜查”执法模式,持续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生态环境执法高压管控态势。继续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错峰生产工作要求执行情况,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情况,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情况等6个方面工作重点开展检查,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改善空气质量,力争对污染源实现全覆盖。全力打好这次重污染天气应对硬仗,把污染降到最低。在加强执法的同时,对发现问题加大曝光力度,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和廊坊日报设立专栏,向社会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执法行动检查情况。报社等媒体记者参与环境执法行动,开展伴随式采访,发现问题立即公开曝光,绝不留情。同时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宣传解释、解读等工作,强化社会宣传和舆情引导,赢得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高建民厅长在2月15日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厅办《关于组织开展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实落细,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现场检查情况: 香河按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以局长担任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各执法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执法组,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企业20家,20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永清县出动执法人员20人,执法车辆6辆,检查企业15家。15家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大厂县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大城县出动执法人员人50人次,执法车辆6辆,检查企业25家。其中24家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现一个问题,黄得务三轮车厂现场未生产,问题为生产车间未密闭,执法人员服务指导该厂立即对未密闭的部位进行封堵。 三河市检查企业25家。24家企业均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1个,未批先建,拟对其立案处罚。 霸州市出动执法人员52人,检查企业17家。 固安县检查企业28家。27家已按“一厂一策”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发现1个问题,一家企业后处理工段未落实应急响应,已立案查封了该工序生产设备。 文安县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辆12辆,检查企业20家。 广阳区、廊坊开发区继续开展大气执法检查,检查企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安次区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落实情况、错峰生产工作要求执行情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情况、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情况。检查企业18家,其中发现问题3个,其中立案处罚1家。 (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