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降尘监测和考评体系,实行月通报、月排名。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 工业污染深度治理 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排放达标计划,推进100个钢铁、70个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80个燃煤电厂深度治理项目,积极推进陶瓷、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试点。 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对监管不力、死灰复燃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实现动态清零,防止反弹和走回头路。 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实施分类整治,实现淘汰一批、治理一批、替代一批。 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重点行业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 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措施联动,提高区域应急响应协同能力。 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对传输通道城市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行绩效管理和差异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油点赞! (编辑:L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