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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采取四项强有力措施迅速改善空气质量

来源:生态文明平顶山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5-18 08: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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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平顶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于5月16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立即采取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强化涉车涉油污染监管等强有力措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在紧急通知中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要多措并举加强工业企业管控,部分企业采取要关停或降低负荷的措施,确保燃煤机组或锅炉排放量同比减少;有关部门将制定并实施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夏季错时生产方案,条件允许的企业均纳入错时生产范围。

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存在防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工地立即停工整改,经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工地限时进行土方作业和渣土清运工作。凡未落实上述要求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并停工整顿,验收后方能恢复施工。

加强涉车涉油污染管控,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强化重型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质量监管,对发现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停业整顿;全面检查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情况,对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停业整改;优化渣土车、混凝土罐车、垃圾运输等车辆运输路线,作业车辆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全面排查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使用情况,对未安装、安装未正常使用或排放超标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停业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对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我市多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通过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司法移交等措施,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工作任务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逾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及相关部门将严肃问责。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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