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濮阳市清丰县攻坚办联合县环保局、交通局,组成6个督查组,对县城内汽修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突击式、拉网式排查。 此次督查专项检查汽修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维修车辆清洗是否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一天对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旧料和废机油。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防尘装置。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回收装置回收利用。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此次督查旨在减少汽修企业在“夏防期”的生产性污染物的排放。共检查汽修企业68家,针对企业工作进度滞后、措施不落实、执行打折扣、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攻坚办现场下交办单,责令停业整顿2家,现场整改12家。 (编辑:Wen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