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焦作市环境攻坚办责令中站区人民政府立即取缔了该区辖区内的一家位置隐蔽、死灰复燃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经营人员,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实施问责。 依据群众投诉线索,6月7日夜晚,市环境攻坚办、中站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行动,对位于府城办事处晋新高速路焦作服务区南侧一处偏僻的厂院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院内堆存大量原石和已经破碎好的石子、石粉。工棚内一条石料破碎生产线刚刚停止生产,未安装任何除尘和抑尘设施,粉尘直接排放,棚内弥漫着呛人的粉尘。 该石料破碎点属于“散乱污”企业,今年3月份被群众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向中站区政府进行了交办。当时,相关部门拆除了该企业的破碎生产线。但2个月过去了,该企业又将石料破碎生产线重新安装并开始生产。 “当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并且全国都在严厉打击各类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中站区这家‘散乱污’企业胆大妄为,刚刚被关停又重新恢复生产,置法律于不顾,性质十分恶劣!”市环境攻坚办一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今年5月份,市环境攻坚办连续曝光了多起 “散乱污”企业反弹情况,6月5日市环境攻坚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9〕161号),再次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整治措施,相关部门要积极行动, 主动作为。 对这家“散乱污”企业负有主体监管责任的府城街道办没有履职尽职,巡查不到位、管控不到位。市环境攻坚办要求中站区政府对相关负责人实施问责。 (编辑:逍遥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