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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出台《加强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焦作日报 作者:孙阎河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9-10 18:20:33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有效消除劣质散煤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日前,结合全市实际,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焦作市加强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平原地区全部划为禁煤区,“双替代”改造到位后,实现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含洁净型煤)“清零”,巩固散煤替代成果。

《方案》强调,为加快推进全市散煤动态“清零”,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对散煤的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环节开展全过程监管,发现就查、露头就打,确保全市散煤“清零”目标顺利实现。

其中,重点要持续组织开展市、县、乡、村四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生产加工劣质散煤的小窝点、小作坊以及违法散煤销售点。同时,加大对辖区流动售煤车辆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为加快推进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结合禁煤区调整扩大工作,加大对洁净型煤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禁煤区内洁净型煤“清零”目标顺利实现。

特别是在2019年11月底前,要对“双替代”覆盖村达60%以上的乡镇,取消其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撤并退出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33家。同时,对暂时保留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中心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掌握洁净型煤销售流向,监督企业严格依法经营,坚决杜绝向禁煤区销售洁净型煤。

《方案》要求,要加强洁净型煤行业规范化建设,按照“一定三化”(定点供应、标准化生产、网格化管理、法制化管控)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和配送网点规范化建设。其中,重点要督促洁净型煤生产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人员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自检责任,建立健全原煤购入台帐和洁净型煤生产销售台帐,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细化加工环节、提升生产水平、保障产品质量。要做好洁净型煤推广供应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供应,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取暖需求。同时,重点要加强洁净型煤价格监管,严禁洁净型煤企业利用竞争优势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确保洁净型煤产品价格平稳、市场销售稳定。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焦作市加强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各地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积极采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坚持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随机巡查和定点督查相结合、督政和查企相结合、督进度和促整改相结合,经常性地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对督导暗访发现的工作失职、措施不力、敷衍推诿等现象和人员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曝光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编辑:逍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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