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16时,济源市环保局组织对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生产设施进行查封,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技术指南》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对济源市应急管控清单的审查意见,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应停止全部烧结等生产工序。 查封济钢部分生产设施 经查,该企业未有效落实管控措施,擅自恢复烧结生产。为做到令行禁止,济源市环保局对其1#烧结机和2台竖炉进行了查封,严格控制其复产时间,同时责令其进行责任追究,在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后提交相关材料,做出书面承诺,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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