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刘南昌书记对于“三散”治理工作批示精神,11月12日,湖滨区组织召开“三散”治理工作推进会,对“三散”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坚持原则,分类处置。依据“具有固定设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标准,对“环保不达标,非法占用土地,无证无照,安全有隐患”的“散乱污”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源、燃煤散烧等明确分类与综合整治。二是坚持标准,挂账销号。“散乱污”企业要按照分类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物料堆场要达到完全密闭、安装喷淋设施等相关要求;扬尘污染源要具备扬尘治理措施。三是强化落实,严肃追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及各网格长、网格员的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强化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三散”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形成机制,按照报送。按照相关标准开展“三散”拉网式深入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并按期上报。 区环境攻坚办,区直各有关部门,各乡、街道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第一分局全程参与和配合。 (编辑: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