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组在对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办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处“散乱污”企业群,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12月14日,督察组在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斜桥新村督察时,发现一处“散乱污”企业群,内有制门厂、废旧塑料加工厂、破碎加工厂、木材加工厂、加油车、小化工厂。该区域环境脏乱差,占地面积大,场地未硬化,积尘较多。木材、砂石、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等露天无序堆放,场区有大量生活垃圾。现场检查时发现,制门厂正在生产,未提供任何手续;塑料加工厂、破碎加工厂、木材加工厂临时停产,设备及大量原料、产品未清理;改装加油车辆一台,一台油罐车停在旁边,加油车后方的铁皮房内有油桶和小型油泵,铁皮房旁边的空地上有一台发电机;小化工厂有产品和设备。 二、存在问题 三门峡市《“三散”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三环攻坚办〔2019〕90号)要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达标排放无望的企业,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措施;对“散乱污”企业集群,有关县(市、区)要制定总体整改方案,限期予以取缔关闭、整体提升或搬迁入园;深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三门峡市湖滨区崖底街道办事处斜桥新村的“散乱污”企业群长期存在、违法生产,严重违反省、市“三散”污染专项治理的相关规定。 制门厂正在生产 木材、砂石、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等露天无序堆放 生活垃圾 塑料加工厂 改装加油车 油桶及小型油泵 小化工厂 三、责任分析 湖滨区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工作不扎实。湖滨区相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取缔未落实“两断三清”标准,未按照我省及三门峡市“三散”污染专项治理有关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履职监管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要求地方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依法依纪依规处理到位。 (编辑:逍遥客) |